初见时,她扎着马尾,穿着淡蓝色的工作装,笑盈盈地出现,好似一个学生模样,依旧青春洋溢,完全看不出她已经是一个工作十四年的检察老手。深入交谈后,她的谈吐又充满着检察官的自信、大方、沉稳、理性,和她小小的身躯相比,她浑身散发的能量更加让人难忘。
她就是鲁文静,湖南益阳人,现任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盐田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组主任检察官,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检察办案一线,先后在侦查二科、公诉科、监所科、民行科工作。十余年初心不改,她饱含工作热情,踏实奋进的同时勇于创新,因工作表现突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受到上级嘉奖,曾被授予“2015年度重点专项工作奖励个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她所带领的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组被评为“2016年度先进集体”“盐田区2017年度三八红旗集体”,2017年荣立“个人二等功”,受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表彰。
在公益诉讼的路上,摸着石头过河
2014年10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提到——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深圳市被上级检察机关列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稳步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也成为全市2015年政法重点工作。
作为深圳检察队伍中的一员,又身在拥有改革创新基因的盐田区,鲁文静冲在前线、不断学习,经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工作安排,在没有系统制度规范的情况下,带领着盐田检察院民行部门不断摸索,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从纸上走向实践,迅速开创了盐田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亮点不断的局面。
“其实难度还是有的,因为当时两高还没有出台统一的司法解释,各个部门对于公益诉讼的认识不统一,导致中间沟通会有难度。”鲁文静回忆道,“公益诉讼是个新事物,老百姓的认识也不够,他们不知道检察院有该项职能,所以检察机关获取线索的途径也比较少。”
“刚开始,重点还不在于案件本身,而在于规章制度的探索和各方面认识的统一。”鲁文静说,案件的火热同步进行,也推动着公益诉讼程序、制度的成型。
为明确公益诉讼重点工作领域,鲁文静利用检察官挂点社区平台,采取问卷调查和走访沟通相结合的形式,先后走访了梧桐、东和等4个人口密集的社区,调查对象涉及企业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学生、公务员、退休人员等,除此之外,还将细化的公益诉讼各领域写进调查问卷,更贴近百姓生活。
最终通过调查走访,以及为辖区作普法宣传和专题讲座,鲁文静及时搜集到了第一手资料,真实全面地掌握了辖区群众对公益诉讼的了解程度、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辖区内公益被侵害的情况,这为后续公益诉讼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许多办案线索都掌握在主管部门,所以推进行政机关之间认识的统一很必要”,鲁文静为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在院领导的支持下,不辞辛劳奔走各方,将公益诉讼慢慢推向大家。她高效利用盐田检察院与区财政局、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等五个行政机关签署《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信息通报机制促进公益保护的实施意见》,定期掌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确保案件来源。
将公益诉讼从纸上搬到实践中
2014年,群众举报某施工队夜间违法偷排泥浆,接到举报后的鲁文静第一时间与环保局取得联系,并且立即派人到现场蹲点取证,当场抓获偷排泥浆的货车司机。
鲁文静向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环保局向施工单位给予相应处罚。最终,环保局对施工单位作出顶额的10万元罚款。
“当时的顶额罚款很少见,这一次真正意义上起到了威慑作用。”鲁文静说,自此以后,该施工队再也没有出现过偷排泥浆的行为。
鲁文静说:“虽然最终没能进入司法程序,但检察机关监督的目的并不在此,而在于修复被破坏的原貌。”
2015年,鲁文静承办了盐田辖区一国有储备用地被非法侵占并用于经营停车场一案。
“当时盐田港后方陆域停车难的历史问题由来已久,国家储备用地管理疏漏,导致侵占人非法侵占用来经营停车场,经营被停止后,该区域的交通堵塞问题也进一步凸显,区领导很重视这件事情,必须得办好。”鲁文静说。
面对刑事方面无从入手的僵局,鲁文静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以民事公益诉讼角度介入本案,通过督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侵占人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没收违法所得款19万元,有效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维护了国家机关的威严。
而真正意义上进入诉讼程序并判决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发生在2016年。
2016年,龙华区一处林地被非法铲平作建筑用地,该案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受损林地一直未得到及时修复。
龙华区当时未设立检察院,盐田检察院受理了此案,针对龙华区城市管理局怠于履职,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鲁文静承办了此案。
“这个案件虽然不大,但在当时来说,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鲁文静回忆,“就检察院称谓来说,是原告还是公益诉讼人,大家存在多种看法。”
为使案件顺利开展,鲁文静来回盐田龙华无数次,每一次提交材料一去一回就是一两个小时。她庭上析法辩理,庭下与各方沟通讨论,力求用自己的力量,探索公益诉讼的道路。
“很多单位可能不理解,也可能费力不讨好,但这就是我的工作职责所在,我只是做好我的本职工作。”鲁文静淡淡地说。
最终,法院支持了检察院的诉讼请求。该案的成功判决,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该案也成为深圳市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线索并起诉的第一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深圳市检察机关中产生较大反响,为此后的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鲁文静说:“公益诉讼具有挑战性,锻炼检察官的能力、胆量、魄力,在法律的碰撞上,更加体会到法律功底的重要性。而这几年办了10宗公益诉讼案件,口才、法律功底等各方面都有提升,收获很大。”
当问及这份工作的成就感时,鲁文静这样回答:“当遇到一件新鲜事物,将它弄清楚了就是一种成就感;看到被污染的环境,恢复到青山绿水时,觉得一切都是有意义的。”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