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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彬: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来源: 日期:2017-06-2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眼前的他穿着一身休闲服,说话时语调轻柔,笑容温和……很难与法庭上正襟危坐、不苟言笑的法官相联系。然而当他讲起案情和法理时,又条理清晰和逻辑缜密地向你说明,他是一位明察秋毫、一丝不苟的法官。他,就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国家二级法官何远彬。

  何远彬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从小爱追TVB(香港无线电视台)的律政电视剧,接触了很多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上小学时,他的课外读物是《求法》杂志,或许从那时起,作为男孩子的他就对“伸张正义”的职业情有独钟。中山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何远彬毅然决定进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成为一名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

  刑事案件审理中坚守“法律真相”

  相信“法律上的真相”,是每一名司法工作者的职业要求。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在审案过程中必须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何远彬既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

  上世纪90年代,一名拉客仔骑着摩托车私自拉客时,被两名正在巡逻的治安员发现并上前制止。在这过程中,双方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打斗中一名治安员被捅伤后不治身亡,而该名行凶的拉客仔早已逃匿外省,换了多个身份隐姓埋名起来。十多年过去,拉客仔在逃亡时有了女友,也有新生活,后因女友涉嫌非法传销案,他才被牵扯出来缉拿归案,审理此案的法官正是何远彬。

  “本来,另一位在场治安员是主要证人,但他在笔录中屡次翻供,前后矛盾,几名案件目击者的证词也多有出入,”何远彬回忆称经过庭审和全面阅卷后,他认为该案最大漏洞在于物证的缺失,当年涉案的摩托车的来源及去向石沉大海,更重要的是行凶的工具和现场血迹侦查机关也没有提取。

  证据链的不完整,最终使得检察机关决定撤销起诉。在本案中贯彻“疑罪从无”司法原则的何远彬,深深地为受害人家属感到心痛,但是作为一名法官,他坚持“法律真相”的原则,维护程序正义。他说刑事案件涉及人的自由和生命,尤其死刑案件“人命关天”,需要更为严格的证据审核标准,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反复查看视频捕捉疑点还被告人清白

  何远彬是2011年秋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连续多年来他结案数为全庭第一,也是该院刑事审判部门第一名。他不仅办案数量多,办案效率高,而且办案质量高,近三年来无一宗案件被信访投诉,无一宗案件超审限。耀眼的成绩背后,既有何远彬的铁面无私的工作态度,又有他明察秋毫般的审理能力。

  “谢谢何法官,你让我又相信法律了。”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中,一名被告人含着热泪感谢何远彬。2013年,深圳市盐田港发生一起聚众斗殴事件,缘起一名货柜车司机的儿子挑逗一名摆地摊女孩,惹得女孩哥哥颇为不满,将他痛扁一顿。后来,挨打的男孩父亲知道此事,纠结老乡围殴摆地摊女孩的哥哥,致使该男孩受伤。打斗发生时,货柜车司机的另外一位老乡接到电话,打车前往现场了解情况,随即因摆地摊女孩的指认而被警方拘留,之后他作为第三被告人被起诉。一审宣判后,他提出上诉,并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

  该案移交到深圳市中院刑事审判庭二审开庭,何远彬主审此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何远彬得知第三被告人被起诉的关键原因在于现场监控录像拍摄的斗殴画面中,有一名身形相貌与他极其相似的男子手持长木棍追赶被害人,而且某鉴定机构给出的报告也证实视频中的男子与第三被告人的外貌特征相吻合。之后,何远彬传召该鉴定机构相关负责人出庭,问他如何仅靠监控拍摄的侧脸做出鉴定报告时,因该负责人有悖常识的“人脸左右对称”作答,使得何远彬不再采纳该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随后,何远彬再次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方给出录像像素太低无法得出结果的答复。

  案件审理陷入僵局,何远彬决定亲力亲为,他反复观看监控录像寻求突破口。就在一次又一次的视频播放中,耐心细心的他捕捉到了疑点,监控中的男子奔跑时双脚呈两白点,明显是穿了一双白鞋,而根据调查显示第三被告人当日始终穿着黑色皮鞋。警方再次调查,从案发现场的小卖部经营者处证实,案发当日确有与第三被告人样貌相似的人在现场。正是这两个微不足道的白点,使得案件判定出现了转折。何远彬的细致入微不仅还了被告人清白,避免了冤假错案,更为司法公信力添砖加瓦。 

  远赴四川解开被害人家属“心结”

  “法官之于社会,犹如医生之于病人。好医生不在于就病治病,而在于查明病理,将病患根除于萌芽。人民法官,定纷止争、案结了事,既解当事人的法结,又解其心结。”在广东省法院刊物《法庭》的一期卷首语《法官的幸福》中,何远彬写出如上的文字,而他也在实际工作中,用自己的行动践行有温度的司法理念。

  2005年3月22日8时30分许,罗某珍和蒙某法等人趁宝安区沙井某工厂招工之际,偷窃厂门口的自行车。此时,正在排队应聘的车主何某发现有人偷车,遂上前阻止,遭到蒙某法、罗某珍等人用拳头和地上砖头殴打,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3月31日,罗某珍被抓获归案,蒙某法等人在逃。

  2005年12月14日,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某珍有期徒刑13年。被害人家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后经宝安区法院强制执行,招工的工厂支付了赔偿款,罗某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的刑事判决生效后,被害人何某的父亲不服,提起申诉被依法驳回,开始了长达数年的信访,理由是原判对罗某珍量刑畸轻以及相关部门应追认其儿子“见义勇为”称号。

  2012年,何远彬承办该信访案件后,抽出一个周末的时间,带着助理连夜赶往何某老家与之面谈。何某老家在四川省南充市的一个小城镇,距离深圳市1600公里。他到达当地后,先在商场自费购买了营养品、食用油等物品看望何某父母,村支书闻讯也赶过来。

  何远彬先从聊家常开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何某父母解释法律条文。他举例说遇见小偷偷盗邻居的财物,上前奋力阻止是“见义勇为”之举,如果小偷到自己家里偷东西,发现后维护自家财物与盗贼搏斗,则属自救行为。这番话说完后,何某的母亲和村支书纷纷表示赞同,并说就是这个道理,何某父亲此后再没信访。毋庸置疑,恰是何远彬不远千里释法的行动,让被害人家属再次选择相信法律的公正。

  从业十余年来,何远彬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三等功,第六届深圳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在《法官的幸福》里,何远彬写道“司法工作带给我们的小幸福、微幸福,编织成了法官事业的锦绣,始终激励着人民法官活得更高尚、有理想。岁月静好只因有人保驾护航,公平正义只因有人秉公执法。”身为一名刑事案件的审判法官,何远彬时常说自己负重前行,每日里如履薄冰,“对当事人来说,官司可能一生一次,影响却一生一世,不容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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