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张燕)
在南山法院监察室主任林国儒的办公室里,放着一个与办公氛围格格不入的药罐子。从这个药罐聊起,林国儒向记者打开了话匣子:两次参加中越自卫反击战多次与死神擦身而过的难忘岁月、正当工作大展拳脚之际被查出罹患鼻咽癌的命运重击、从零开始干法院监察工作的痛并快乐、参评“全国最美家庭”的幸福喜悦……
交谈中,林国儒时不时要喝口水,以克服牙齿脱落、口干舌燥的治疗后遗症。在林国儒身上,仍保留有着浓浓的军人烙印:意志坚强、克服一切困难完成组织上交代任务的那股劲儿。身患癌症的他依然坚守岗位,开创的法官廉政档案、群众投诉情况通报和电话回访等机制均走在全市基层法院前面,不仅将南山法院的廉政工作搞得有声有色,更守护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廉政监察推陈出新有作为
21年的军旅生涯、血与火的战场磨砺,是林国儒人生旅途中最难忘的时光,虽然已经过去30多年,但在他心里依然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我始终认为,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困难和曲折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失去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在血与火的锤炼中,林国儒对于人生有了自己的体悟。
1997年,林国儒转业到南山法院工作。正当他在工作上大展拳脚之时,命运却带给他沉重一击——2002年底,林国儒被查出罹患鼻咽癌,不得不暂停工作接受放射治疗。但仅休息两个月,他就回到岗位上,边工作边与癌症抗衡,还将药罐子带到了办公室。
2003年,林国儒开始担任监察室主任职务。他认真分析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克服重重困难,有针对性地抓好各项工作。为了让廉政文化更加“接地气”,他还组织举办廉政主题的文化艺术活动,更与时俱进地利用新媒体创新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须有章可循,林国儒带头建立廉政制度体系,带领巡査小组明察暗访,当场纠正问题,向全院通报;积极推进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带领全室人员查处群众投诉数百件,对数名违纪干警进行了责任追究。
林国儒的努力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他采取的“四个一”教育形式得到区纪委的肯定,信息在市明镜网刊登;他组织起草制定的《南山法院工作人员道德行为指引》获上级法院领导好评,并成为南山区各街道办及各部门制定《党员干部廉洁行为指引》的范本;他制定的《关于非职务行为插手过问案件登记制度暂行规定》被市中院转发各区法院学习借鉴;他积极推行的廉政文化“四进”活动经验材料在全省法院转发;他带头创建的“四四五六”廉政风险预防体系建设经验得到上级法院领导充分肯定;他建立的《监察之窗》法官廉政档案、群众投诉情况通报和电话回访等机制均走在全市基层法院前面,得到上级领导和当事人的好评。
不遗余力为来访群众争取执行款
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处理重要投诉案件。林国儒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对违法违纪问题不护短、不迁就,以身作则地弘扬着司法人员的一身正气。
一次,市民张先生投诉一执行法官利用执行权违纪,林国儒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原来,这是一起工资诉讼案,张先生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万元,但因被执行人的财产支付工人工资之后所剩无几,张先生经调解接受了2万元的一次性赔付。但回家后张先生听说该案仍在执行便反悔了,要求执行全部余款。
从调査情况看,张先生自动放弃部分权利并有书面认定,因此执行法官并无违法、违纪问题,按规定完全可以结案。但林国儒了解到,张先生放弃部分权利是迫于当时的现实,而非真实意思表达。得知此情况后,监察室根据该院的执行能力及张先生的实际情况建议执行部门恢复执行。在该院领导的支持和林国儒的努力协调下,张先生收到了15000元执行款,感激不已:“这对我的家庭来讲就是雪中送炭啊!”
20年来,林国儒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6次,获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先进个人、广东省优秀党支部书记、广东省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堪称司法廉政工作者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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