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的小太阳,照亮每一个角落,我给了他一个微笑,他却还我一个惊喜,我喜欢他”。面对矫正对象小钟突然的深情告白,年过50,军人出身的铁汉子李向东瞬间害羞了,忙解释说这太夸张了。
自认为只是一名普通司法工作者的李向东,在2009年从部队转业到罗湖司法局工作后,以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和忘我工作、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在众人眼中,李向东用责任心和热情,为许多误入歧途的迷失者点亮了回归的心灯,他是一位不平凡的司法人。
老兵有料,新岗位显真本事
2009年,李向东从边防部队转业到罗湖区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新职能、新课题、新任务,李向东丝毫不敢怠慢,一头扎进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规定中,对罗湖区矫正工作现状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积极钻研。不到一年时间,他跑遍了全区各街道公、检、法系统,加班加点建立了全区125名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
近年来,李向东从制度入手,从细节着手,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建设,逐步摸索出了一套审前评估的经验,通过多次与区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对所有宣判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罚的案件在判决之前,都进行审前调查评估,从源头上保障了监管工作的开展。通过七年多的努力,在对全区已接收的956例矫正个案的教育矫正和管理指导过程中,均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其中,有80%的解矫人员找到了相对稳定的工作,目前在册的301名矫正人员均能自觉服从矫正管理,情况稳定。
严明执法,维护社区矫正法律的威严
今年6月,辖区黄贝街道矫正对象林某在监管期间,不遵守监管规定,存在着不按要求按时到司法所报到、不参加集体学习等情况。经多次督促不改后,李向东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林某给予警告处分并分别两次出具书面决定。同时,他带领林某通篇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终让林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后期的社区矫正中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
“社区矫正工作是国家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现实执行过程中的确存在着不敢管、管不动、管不好现象。我认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首先必须树立起社区矫正的法律威严”李向东表示。对于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仍然置法律不顾,不服从教育监管的,李向东始终坚持严明执法。
心贴心帮扶,温暖社区矫正人员
今年刚满19岁的矫正对象钟某,2015年因故意伤害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了解到小钟是单亲家庭,和母亲一起生活,家中比较困难,想找一份工作养家,李向东便一直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没过多久,在李向东的帮助推荐下,钟某成功应聘上了某酒楼厨房的工作。由于钟某工作努力,积极肯干,深得老板和同事的好评。工作后的钟某,除能自觉遵守矫正规定,不断加强自我改造外,还主动断绝了与不良之友的往来。
正眼看待矫正对象,用真情温暖矫正对象,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李向东用行动打开了矫正对象的“心结”,多次拯救这些迷失的灵魂。一些解矫人员在回归社会后,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情,出于一种信任,常常把自己所遇到的问题找李向东倾诉,倾听这位老大哥的意见和指导。在社区矫正工作这个神圣又普通的岗位上,李向东通过不懈努力,用点点星光照亮他人,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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