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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有装得下当事人的情怀”

来源: 日期:2016-10-2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实习生 郑映华)

  前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这句话拿来形容福田区人民法院民庭审判长李敏通,一点儿也不夸张。1995年,李敏通从深圳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考入福田区法院,如今已在审判一线走过21个春秋,审结大大小小案件五千多宗。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李敏通始终将市民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心比心”地从当事人角度出发。他常说:“优秀的法官要有装得下当事人的情怀。”

  壹

  自小就有当法官愿望

  重病期间仍坚持审案

  46岁的李敏通是潮汕人,瘦瘦的,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和蔼可亲。谈起为何走上法官之路时,他说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有了长大后要当法官的念头。“那时候看电视剧觉得法官职业真好,能够主持社会的公平正义”。

  年少时的李敏通凭着这股信念和执着,如愿考入大学学了法律,后来又考入福田区法院。1998年他被任命为代理审判员,正式独立承办案件。面对人少案多的情形,他多次要求多办案、办难案。

  正当李敏通满腔热情地投入审案一线时,他却因劳累过度病倒了。2001年6月29日,李敏通被医生诊断为尿毒症,先开始了5个多月的血液透析保守治疗,每星期透析两至三次。因身体内的血液成份比例与血液透析前的血液成分比例存在较大反差,李敏通常常有强烈呕吐或剧烈头疼的反应。

  即便身体这么难受,李敏通依然没有忘记办案。他的同事说,经常看到他一边治疗,一边上班。有一天上午他做完透析,又赶去法院审理了一宗房屋租赁纠纷案件,该案当事人众多且案件复杂,整个庭审持续3个小时。在庭审间隙,他甚至因透析反应去洗手间吐了三次。

  2001年12月7日,李敏通做了肾移植手术。手术两个月后,他就重返岗位审案了。福田区法院的领导考虑到他的身体因素,曾多次提出调岗建议,均被他婉言谢绝。李敏通说他喜欢法官这份工作。

  长期超负荷工作,加上大量的抗排斥药物,使得李敏通的身体免疫力降低。2003年11月15日,他感染了隐球性脑膜炎。据了解这是一种死亡率相当高的细菌病,最有效治疗方法是将药液从腰脊椎间隙打进去,但由于针管非常粗,治疗期间疼痛无比,许多人因无法忍受而不能坚持治疗最终丧失了生命,李敏通却凭着坚强的意志力战胜了病痛。

  住院治疗期间,李敏通把案件带到了病房办理。如果是合议庭的案件,他会要求书记员将合议庭其他成员请到病房里去合议案件;如果是独任案件,他则叫书记员将已开过庭的案件带来,在病房里完成一篇又一篇的判决文书。

  贰

  从当事人角度考虑案情

  调解积怨已久邻里纠纷

  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让李敏通深刻体会到法官是定纷止争的践行者,不仅须具备法律方面全面的理性知识,心灵深处更须存一颗“急当事人之所急”的“菩萨心”。作为一名民事案件的主审法官,遇到原被告吵得不可开交是见怪不怪的事情。这时他一点儿也不急躁,维持庭审秩序的同时,耐心地听完他们的倾诉。

  记得在2006年,李敏通接了一宗相邻权纠纷的案件,该案原被告是某小区住在同一单元上下层的业主,主要导火线是因楼上厨房下水道发生堵塞。楼上认为厨房下水道堵塞,是楼下不提供便利疏通管道导致;楼下则认为楼上装修引发屋顶漏水,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事发后,小区物业管理处、派出所等部门均多次调解未果。

  楼上的起诉至法院,要求楼下提供方便疏通排水管道,并赔偿损失。楼下在举证期内提起反诉,要求楼上赔偿因漏水造成的巨大损失,并对漏水原因提起鉴定申请。两家邻居的积怨已达一年多,开庭时针锋相对、互不相让,都说打官司为“出口气”。

  整整一下午的开庭,看着他们闹成如此僵局的邻里关系,李敏通的心情很是沉重。他的心里也为双方盘算着打这场官司的各种费用,以及双方的诉讼风险。

  考虑到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宜用一纸判决解决纠纷,他决定用调解方式促进邻里和睦。第二天一大早,他与书记员亲自到双方家里现场调查,并基本上掌握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主因就是楼上装修,这也为后来成功调解起到关键性作用。当天,李敏通邀请了物业管理处有关人员一起参与调解,但因双方积怨太深,失败了。

  第二天,李敏通又通过一上午情理法交融的调解,终于说通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赔偿被告4000元,并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

  叁

  讲究办案效率与方法

  赢得双方当事人信任

  细数李敏通的办案历程,从独立承办案件至今,他先后在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房地产审判庭、速裁审判团队、商事庭等办案。21年来,他依法审结了五千多宗案件,无一宗超审限,也没有上访案件。这些审结的案件,凝结着他日日夜夜的心血,更体现他对法律正义与公平之精神的追求。记者获悉,在所审结的案件中,其中不乏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的案件。办案过程中,他讲究各种办案方法,平息了各类纠纷。

  记得12年前,李敏通承办了福田区检察院提起的46宗抗诉案,关于雷某等46人诉深圳某建筑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该案涉及1988年至2002年发生的事,因跨年度较长,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拖欠工资以及加班费等事实争议很大,原告甚至扬言要上访且组织人员上高速路堵车。

  李敏通为了能更好地吃透案情,多次到劳动局等有关单位调查取证并了解情况,完成了对案件全部案情的求证。每次原告到法院反映工作,他都耐心地给他们做解释工作。被告方也多次找关系请他吃饭及送礼,均被他严词谢绝。

  由于他办案公正,讲究办案效率与方法,很快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之后,他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工作。虽然最后他们不能握手言和,但均理解他的工作方法并支持他依法办案。案件宣判后,由于判决事实清楚,说理透彻,且作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均没有上诉。

  2012年的一天,福民文具玩具批发市场所有商铺经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决定清场拆除,但商铺里几十家租户纷纷到区委信访,称当时承租时不清楚房屋属于临时建筑,自己花了很多钱装修,要求政府主持公道。该案诉至法院后,李敏通立即到现场勘察评估,保护了小租户的合法权益。后来该系列案件经审理判决后,十几家小租户再也没有信访。

  多年以来,李敏通依据过硬的法律知识和对正义的感知,完成一个又一个案件的法律求证过程,从而达到定纷止争的办案效果。几乎每年,他都超指标完成审判任务,结案数也位居福田区法院前列。由于李敏通成绩卓著,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二等功等诸多荣誉,今年还被评为深圳市十佳优秀法官。回首过去,李敏通说他为钟爱的审判事业燃烧过青春,也得到了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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