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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2万余宗减刑假释案零错案

来源: 日期:2016-10-1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17年坚守在深圳监狱刑罚执行岗位,刘雪蓉工作细致入微,经办2万余宗减刑假释案件达到零错案。本版图片由深圳监狱提供

▲刘雪蓉积极推进狱务公开工作,案件办理全程透明。

  (深圳晚报记者 崔晓丹 通讯员 刘佳明 黄宽皓)

  17年坚守在深圳监狱刑罚执行岗位,常年高负荷办案,而她办理的2万余宗减刑假释案件没有出现一次失误,每一宗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还创新建立罚金、赃款和民事赔偿监狱代缴模式……深圳监狱矫正与刑务办公室副主任刘雪蓉是高墙内的铿锵玫瑰,工作起来拼劲不输男干警,17年时间她从一位见习干警成长为监狱刑罚执行领域的权威,守护着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同事称赞她“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服刑人员评价她“公平公正,刚正不阿”,服刑人员家属感激她“切实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面对这些赞许和好评,刘雪蓉笑道,“这是我作为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责与使命,是我应该做的。”

  A

  “零错案”让服刑人员 对她心服口服

  1999年进入深圳监狱工作,刘雪蓉是为数不多的女干警。刑罚执行工作主要是为服刑人员办理减刑假释等案件,可以说风险性与争议性并存,而她在这个岗位上一做17年,细致谨慎,办理的2万多宗案件零错案,甚至无瑕疵,让服刑人员对她心服口服。

  监狱减刑假释案件每年办理6批,间隔2个月,每批办结基本上都需要经历4个月时间,常常是上一批的案件还没结束,新的一批案件又交了上来。对于每一宗案件,刘雪蓉都主持合议,亲自审阅把关。她的办公桌上经常堆放着厚厚的案卷,加班对她来说已是生活的常态。

  工作量繁重,刘雪蓉却能在高效率的同时,保证高质量地完成。2014年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对省内各监狱过去3年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复查,深圳监狱实现了“零错案”。17年来刘雪蓉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超过2万宗以上,在办理案件“终身追责”的高标准要求下,没有出现一次失误,没有耽误一次日程。

  为了让每一名服刑人员对自己以及同改的改造情况清楚、明白,刘雪蓉还积极推进狱务公开工作。监狱在每一次批次办理案件时都及时公示公开减刑、假释的条件,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减刑、假释的申报、审核情况,接受服刑人员的监督,服刑人员可以看到自己及与自己一起服刑改造的服刑人员获得的改造成绩及减刑假释情况。

  B

  细致入微揪出一宗骗取保外就医资格案件

  除了工作细致,刘雪蓉洞察力也极为敏锐,她曾揪出多宗错案,还曾发现并制止一起骗取保外就医资格事件。

  服刑人员王某是深圳人,因诈骗罪在黑龙江某监狱服刑,后以患多种重病为理由,取得保外就医资格,档案转移到深圳监狱。2014年底,王某需要重新进行身体检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保外就医。刘雪蓉通知他到指定医院检查,但王某开始推三推四迟迟不去,随后还询问体检医生是谁。刘雪蓉内心有些怀疑,“一般一名干警陪同他去体检,我觉得他有问题,便让监狱多安排人手一起去。”第二天体检时,王某竟然找了3个人分别去3个科室代替他体检,被监狱干警抓了个正着。

  向某是监狱在押服刑人员,在服刑一段时间后向监狱申报减刑。在审查服刑人员向某的案卷过程中,刘雪蓉发现被原审法院认定为累犯的向某,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不是累犯。细致入微的她经过多番审查案卷材料和仔细核对法律条文后,确认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累犯的规定,向某判决明显有误。

  于是刘雪蓉及时告知服刑人员向某,指导向某撰写、递交了申诉材料。经过多方努力,原审法院对该案进行了重审,认为原审判决属适用法律错误,对向某进行了改判。与原审判决相比,向某刑期少了6个月,罚金少了1000元。在随后的减刑案件办理中,由于向某摘去了累犯的帽子,他的减刑幅度又提高了3个月。

  C

  创新建立罚金、赃款和民事赔偿监狱代缴模式

  “如果不是绿色通道,我的两千元罚金也许就交不上了,我的减刑也许就没有来得那么快了。”服刑人员曾某在接到减刑裁定时激动地说。

  财产刑是以剥夺服刑人员财产为惩罚内容的一种附加刑罚,执行情况是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的考量因素之一,由于服刑人员失去自由,只能由亲属代为缴纳。而服刑人员大多数是异地关押,缴纳罚金民事赔偿存在路途奔波、程序不熟悉等困难,不得不多次往返于居住地、原判决法院和监狱之间,部分服刑人员家属甚至无法进行代为缴纳。服刑人员曾某家在遥远的河北,家里父母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出过远门,而身在监狱服刑失去自由的他更不可能自己去法院缴纳罚金,这让他一度感到心灰意冷。

  了解到服刑人员缴纳罚金等困难的实际情况,刘雪蓉与深圳、东莞两地法院多次沟通,创新建立了罚金、赃款和民事赔偿监狱代缴模式,以曾某为代表的服刑人员只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格,即可由监狱办理代缴手续,简单而方便。服刑人员曾某成为第一批顺利进行代缴的服刑人员之一。

  仅一年时间,累计代缴罚金367万元,履行民事赔偿80余万元。这一被服刑人员称为“绿色通道”的创新举措方便了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加强了财产刑的执行,促进服刑人员自觉悔罪、赎罪,也树立了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受到了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广泛好评。

  2013年,深圳监狱承担了全国刑罚执行业务软件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刘雪蓉带领着刑罚执行小组配合研发监狱刑罚执行软件办案软件平台。平台加强了公、检、法、司的部门协同,实现案件办理全程同步检察监督,提高了减刑假释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同时,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执法不公。2014年5月该平台顺利通过司法部的验收,并得到了司法部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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