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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岭:普法宣传达人 坚持不懈推动法治建设

来源: 日期:2016-08-2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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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大学本科新闻专业毕业后,林岭走上她八年的记者生涯。与香港立法会打过交道,见识过西方的法治建设,接触过社会各领域、阶层人士,更读懂了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这一切,似乎就如一种铺垫和预兆,2002年她参入到深圳司法局,从事普法宣传工作。作为一名跨界选手,林岭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在全社会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塑造法治文化做出了突出贡献,也在深圳普法宣传进程中,留下属于自己的一个篇章。

  积极搭建“公民法律大讲堂” 传播法治文化

  为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2007年,林岭通过开拓创新,积极搭建起“公民法律大讲堂”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大讲堂突出专业性、公益性和互动性,邀请由国内法学专家学者和市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开讲。大讲堂曾围绕酒驾处罚、买卖小产权房、婚姻法等市民关注度高的热点话题,进行专题讨论,吸引众多市民积极参与。

  作为被深圳市民评为“最受欢迎的活动项目”,从大讲堂设立的工作方案,到每一期讲座的组织策划,林岭都精心组织,并牺牲双休日进行主持、协调具体事务,认真编写大讲堂专报。自2007开始至今,大讲堂在图书馆及电视上共举办近百期,早已成为深圳市民生活不可或缺的法律文化大餐,大讲堂更被媒体喻为“一所没有围墙的法律大学”。林岭告诉记者“在普法工作中,以法说法,群众不太容易接受,让法律与社会热点契合,往往能引起群众的关注。当然,这也是每一期大讲堂最难之处。”

  创新普法形式 调动社会力量 推动普法宣传

  2011年,积累了近十年普法宣传工作经验的林岭结合市普法办的调查发现,深圳作为我国公益事业发展的前沿城市,热心于公益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和企业越来越多,而且不少非政府机构都有开展社会活动的经验和参与公益普法事业的热忱。当年11月,林岭作为主要筹划者,推动实施了“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面向全社会征集公益普法项目。

  当年计划一推出,即受到社会机构的积极响应。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共收到包括学校、社工机构、企业等多种社会机构207个资助申请,当中不乏形式新颖,具原创性、高质量的创新项目,如罗湖外语学校用DV拍摄制作的中学生普法短片《阴影》,通过学生的眼睛去捕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故事,充分发挥了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师生法律观念的养成。使得普法宣传,真正实现了全民参与。

  该资助计划在“六五”普法期间开创了普法新形式,实现了普法以政府为主导向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担当转变,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被省普法办领导评价为“一个有益的尝试,有创新性,事半功倍,具有很好的普法效果”。

  积极自我提升 成就普法领域小专家

  八年的记者生涯,十四年的司法工作经验,林岭炼就了扎实的写作功底,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在同事眼中,她是一名具备高理论素养、专业造诣和敬业精神的普法达人。2006年,林岭在成功获得武汉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后,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先后策划、组织、主稿、编印了大量的普法宣传资料和书籍,包括图文并茂的《图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知识》、《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实用法律知识手册》等。特别是她为深圳市民编撰《深圳市公民法律读本》,这本专业、实用、趣味的综合性法律读本,从读本的策划方案、大纲起草、各个章节的编撰等环节,林岭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出版后深受市民的喜爱。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林岭坦言,在普法宣传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并不容易。她希望通过自己每天的点滴付出,积水成渊、积石成山,为普法宣传工作贡献量。“我相信终有一天,定能让每一个市民都成为法治的传播者,成为法治建设的推动力量,当然这一路走下去必定会很累,但我挺享受、挺快乐的”林岭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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