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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3年预算情况

来源: 日期:2013-11-0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司法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 5个,包括:市司法局机关、深圳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深圳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广东省深圳监狱、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等下属单位。
  二、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2年,深圳市司法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1388.52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24.30万元,占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9.26万元,占12.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84.96万元,占85.34%。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3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出国团组 1个,6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深圳市司法局组织“美加两国社会团体参与法律援助活动经验考察”(6人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拓宽了工作思路,为法律援助机构积极适应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形势、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新目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179.2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市司法局机关及4个下属单位日常接待外省市对口业务单位考察、培训、学习以及会议费用。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84.9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我部门实有车辆276辆,全年运行费用1184.96万元,平均每车每年费用4.29万元。我部门2个直属单位深圳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广东省深圳监狱地处龙华、坪山新区,距离市区较远,且人员较多,车辆使用较为频繁。特别是广东省深圳监狱,地处靠近惠州边界,干警上下班车辆来回超过100公里,加上700多干警大多数都住深圳市区,车辆使用非常频繁,燃油费居高不下。加上车辆长期超负荷运转,车辆状况较差,维修费、保养费等费用相对较大。
  三、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深圳市司法局 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283.34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减少105.18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3.08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22万元,压缩比例为5.02%。主要原因: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我部门大力压缩公用经费等开支,减少非必须的出国经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143.41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35.85万元,压缩比例为20%。主要原因: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我部门大力压缩公用经费等开支,减少安排非必须的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16.85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68.11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56.85万元,公务用车报废更新购置费为60万元。我部门加强了内部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非必要的车辆使用。并在车辆维修,燃油补充等方面实施了定额控制、专人负责制等方面措施,大幅减少了车辆使用费用。因有三台车辆需要报废更新,故压缩比例未达到10%。
  附表:
  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3年预算情况表
  2012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88.52
  24.30
  179.26
  1184.96
  1283.34
  23.08
  143.41
  1116.85
   
  注: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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