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深圳市司法局主要职能是: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监狱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依法治市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指导基层司法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等。
深圳市司法局系统共设6办7处,下属单位4家,行政编制1,064人,雇员编制32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平衡情况
2011年总收入32,66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32,274万元,动用上年结余、结转395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1年总支出32,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43万元;项目支出11,326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司法经费7,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0万元;项目支出4,690万元。
2.监狱经费13,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9万元;项目支出3,436万元。
3.劳教经费11,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4万元;项目支出3,200万元。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万元。
(三) 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市司法局系统2011年总收入比上年增长7.4%,对比2010年预算批复数30,433万元增加了2,236万元。主要原因:1.因工作人员增加导致全系统基本支出增加了776万元;2.司法局机关2011年增加了1,340万元“分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至江西经费”;3.司法局机关增加了228万元“医患纠纷调解室运行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 2010年 2011年 比上年(按部门具体支出项目划分) 预算 预算 增减%
1. 普法宣传支出 480 490 2.1
2. 监狱劳教管理支出 190 180 -5.3
3. 司法鉴定 82 80 -2.4
4. 基层司法、律师公证管理 300 221 -26.3
5. 法规及司法考试业务 152 169 11.2
6. 法律援助业务 718 718 0
7. 监狱支出 3,166 3,436 8.5
8. 劳教支出 2,990 3,200 7.0
9. 其他司法支出 2,422 2,522 4.1
10. 预算准备金 310 310 0
项目支出总计 10,810 11,326 4.8
附注:
1. 基层司法、律师公证管理经费减少的原因为:按照深圳市财政保障体制规定,基层司法业务逐渐回归各区管理。
2. 法规及司法考试业务经费增加的原因为: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报考人数预计略增,以及2011
年法规业务增加了《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配套实施办法》和《深圳市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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