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受遗赠人须从知道受遗赠之日起60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