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发布日期:2015-08-27 来源: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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