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继续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案件质量大幅提升,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根据评估活动经验和法援律师的反馈,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制定了新的评估标准,完善和修改了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引(见附件),以下是具体工作总结。
一、评估活动大事记:
二、评估总体情况:
2018年评估案件409宗,其中民事案件328宗,优秀案件119宗,合格案件189宗,不合格案件20宗。刑事案件81宗,优秀案件29宗,合格案件50宗,不合格案件2宗。2018年不合格案件的比例增加与评估标准的重新制定有关,重新制定的评估标准更为严格,且最初版本的标准设定不够科学,导致出现有些案件因为受援人撤诉而丢失了庭审的20分分值的现象,在标准经过完善后大部分案件的评估分值趋于合理。
三、评估成效:
近三年的评估结果对比图
(一)每个律师都了解法援处对质量的具体要求,知道自己的案件可能被评估;
(二)律师树立了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观念,确保案件整个过程中的高质量服务;
(三)案卷材料完整规范,律师办案趋于标准化、规范化;
(四)通过反馈评估结论完善了激励机制,提升了法律援助总体质量水平。
四、评估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案件中的《谈话笔录》、《庭审笔录》等制作简陋,流于形式;
(二)工作内容记录不够全面、细致;
(三)有的律师没有证据表明其为推动案件进展付出大量工作,如多次沟通,申请调查证据或申请司法鉴定等;
(四)结案不够及时。
五、评估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一)修改和完善评估标准,将评估标准进一步细化,分类型分阶段制定评估标准;
(二)完善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引,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
(三)扩大评估专家范围。将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专业人士也纳入评估专家范围,采取律师同行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活动;
(四)将旁听、受援人回访纳入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由评估专家对被评估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受援人和旁听庭审等活动,多方位了解案件办理情况,确保评估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五)开发建立案件质量评估系统,实现每案一评;
(六)探索建立差别案件补贴制度,根据案件办理质量确定不同级别的发放标准。
附件:
1、《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引》
2、《律师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引》
3、《2019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审判阶段)同行评估标准》
4、《2019年民事(二审、再审)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标准》
5、《2019年民事(仲裁)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标准》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