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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9-04-03 来源:

  2018年,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继续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案件质量大幅提升,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根据评估活动经验和法援律师的反馈,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制定了新的评估标准,完善和修改了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引(见附件),以下是具体工作总结。

  一、评估活动大事记:

  二、评估总体情况:

  2018年评估案件409宗,其中民事案件328宗,优秀案件119宗,合格案件189宗,不合格案件20宗。刑事案件81宗,优秀案件29宗,合格案件50宗,不合格案件2宗。2018年不合格案件的比例增加与评估标准的重新制定有关,重新制定的评估标准更为严格,且最初版本的标准设定不够科学,导致出现有些案件因为受援人撤诉而丢失了庭审的20分分值的现象,在标准经过完善后大部分案件的评估分值趋于合理。

  三、评估成效:

  近三年的评估结果对比图

  (一)每个律师都了解法援处对质量的具体要求,知道自己的案件可能被评估;

  (二)律师树立了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观念,确保案件整个过程中的高质量服务;

  (三)案卷材料完整规范,律师办案趋于标准化、规范化;

  (四)通过反馈评估结论完善了激励机制,提升了法律援助总体质量水平。

  四、评估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案件中的《谈话笔录》、《庭审笔录》等制作简陋,流于形式;

  (二)工作内容记录不够全面、细致;

  (三)有的律师没有证据表明其为推动案件进展付出大量工作,如多次沟通,申请调查证据或申请司法鉴定等;

  (四)结案不够及时。

  五、评估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一)修改和完善评估标准,将评估标准进一步细化,分类型分阶段制定评估标准;

  (二)完善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引,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

  (三)扩大评估专家范围。将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专业人士也纳入评估专家范围,采取律师同行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活动;

  (四)将旁听、受援人回访纳入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由评估专家对被评估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受援人和旁听庭审等活动,多方位了解案件办理情况,确保评估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五)开发建立案件质量评估系统,实现每案一评;

  (六)探索建立差别案件补贴制度,根据案件办理质量确定不同级别的发放标准。

  附件:

  1、《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引》

  2、《律师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引》

  3、《2019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审判阶段)同行评估标准》

  4、《2019年民事(二审、再审)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标准》

  5、《2019年民事(仲裁)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标准》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