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深圳市司法行政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04-20 来源:

  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着力点,推进落实司法行政“一五三”创新升级战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国际化法律服务业,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和风险防控,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为深圳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围绕国家科技产业创新规划和深圳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法律服务业与先进产业的有机融合

  1. 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片区设立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形成“深圳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标准”,服务和保护知识产权产业。(主办单位:司法鉴定办)

  2.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非诉讼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全面升级深圳律师非诉讼业务,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与高科技、现代物流等产业融合,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律师业务标准体系。(主办单位:律师公证处,协办单位:市律师协会)

  3. 积极引进海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设立驻华代表处,进一步优化律师服务市场结构,带动本土律师事务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律师服务产业新业态。(主办单位:律师公证处)

  4. 打造“一社区一法律顾问”3.0升级版,探索向高新产业园区、创客园区、高端企业等领域拓展,为企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服务。(主办单位:律师公证处,协办单位:市律师协会)

  二、大力发展国际化法律服务产业,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和前海法治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律支持

  5.培育和发展大规模、高端律师事务所,加大前海合伙型律师事务所扶持力度,为高新产业、金融创新、国际贸易提供国际化法律服务,提高深圳法律服务层次。(主办单位:律师公证处)

  6.完善国际法律查明机制,加强国际法律协作。(主办单位:律师公证处、前海法律服务中心)

  7.拓宽前海公证处业务领域,开展保理合同强执公证,赋予保理合同强制执行效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确保资金安全,促进前海重点产业(保理)实现健康发展。(主办单位:前海公证处)

  三、着力解决发展瓶颈和短板问题,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8.建立司法辅助人员孵化输送基地,向法院、检察院派遣高素质的司法辅助人员。第一批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派遣。(主办单位:政治部、市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9.探索公设辩护人机制,筹建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开展专职律师从事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工作试点。(主办单位:市法律援助处,协办单位:律师公证处)

  10.做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探索建立考取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做好人才储备。(主办单位:司法考试办)

  11.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提高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主办单位:社矫安帮处,)

  12.继续推动组建社区矫正管理专门机构和队伍,解决执法主体和责任脱节的问题。(主办单位:社矫安帮处,协办单位:政治部)

  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制度化

  13.继续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探索向大型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和商贸区延伸,同时建立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平台。(主办单位:基层工作管理处)

  14.扶持物流拖车、二手车交易、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社区行”宣传活动,加强专题技能培训。(主办单位:基层工作管理处)

  15. 加快制定“深圳市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建立“同行评估、自我评估、外部评估”模式。(主办单位:市法律援助处,协办单位:计财装备处)

  16.制定和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主办单位:市普法办)

  17.开展普法“百花齐放”工程,建立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的常态化机制,打造新的普法品牌。(主办单位:市普法办、法治宣传教育处)

  18.加大微视频、H5、书画等法治题材作品创作力度,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主办单位:市普法办、法治宣传教育处)

  19.提请市委印发《法治深圳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2016年法治深圳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快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主办单位:市依法治市办)

  五、发展“互联网+法律服务”,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

  20.建设深圳法律服务云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各法律服务行业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和挖掘,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信息共享。(主办单位:局办公室,协办单位:市局各内设机构、深圳公证处、市律师协会)

  21.升级深圳“法治地图”,开发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网上项目,并向其他政法机关开放信息资源,建立互信制度。(主办单位:局办公室,协办单位:市局各内设机构、深圳公证处、市律师协会)

  22.建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帮教支持微信公众平台,从强戒人员的个人、家庭、社会环境三个层面出发,以社会融入、家庭亲情帮教平台、社会支持系统为介入方向,提高场所戒毒成功率。(主办单位:市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23.建立律师管理信息化网络平台,整合全市律师征信系统、信息数据报送、在线服务等功能,实现统一、高效、动态管理。(主办单位:律师公证处)

  24.编制和落实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加快基层司法业务平台、公证业务在线申办平台、社区矫正监控终端、监所综合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力度,为“互联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持。(主办单位:局办公室,协办单位:市局各内设机构、直属各单位)

  六、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打造安全反恐和监管矫治工作网

  25.健全各层级反恐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和应急预案,落实责任,细化分工。(主办单位: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办单位:市局各内设机构、直属各单位,前海公证处,蓝海法律服务中心,市律师协会)

  26.继续推进“平安监所”、“阳光监所”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快安防工程、场地改建工程建设进度,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和场所执法现场督导专项行动。(主办单位:市监戒办,深圳监狱、市局第一、二强戒所)

  27.推动监狱、戒毒企业纳入政府采购定点生产基地,做好财务、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主办单位:市监戒办,计财装备处,深圳监狱、市局第一、二强戒所)

  28.建立服刑人员回归型教育改造模式,开展以出监教育中心、就业安置帮扶基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依托的教育改造,提高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适应力。(主办单位:深圳监狱)

  29.探索建立刑罚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矫治师”制度。(主办单位:市监戒办,社矫安帮处,深圳监狱、市局第一、二强制隔离所)

  30.创设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所与社区互帮互教模式,与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联合开展戒毒矫治。(主办单位:市监戒办,市局第一、二强制隔离所)

  31.扎实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以企业、社区、学校、强戒人员家庭为宣讲对象,营造社会戒毒氛围,提高各社会群体拒毒抗毒能力。(主办单位:市局第一强戒所)

  32.加强矫正安帮基础建设,完善公益劳动、教育学习基地及入矫宣告室等基础设施,建立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业务衔接制度。(主办单位:社矫安帮处)

  33.推动组建社区矫正管理专门机构和队伍。(主办单位:社矫安帮处,协办单位:局政治部)

  七、坚决执行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和过硬队伍建设

  34.探索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设置矫治类、法律服务类、辅助类、技术类、政务类岗位,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提高工作质量。(主办单位:局政治部)

  35.加强基层党建,开展党支部换届、分类定级工作,组织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

  36.加强政治建党,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主办单位:局政治部)

  37.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预防活动,每季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38.开展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自由物业、政府物业租赁的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审计监所、监所企业、深圳公证处2015年财务情况,做好督促整改。(主办单位:局纪委)

  39.整合市局信访工作,将市局信访办与监审信访合并,加快案件处置。(主办单位:局办公室、监审处)

  40.改革警务督察工作机制,市局警务督察工作由监审处移交局政治处,实施有效督察。(主办单位:局政治部、监审处)

  41.改革监所纪检工作体制,市局向监所派驻纪检组长,强化纪检监察。(主办单位:局纪委,协办单位:深圳监狱,市局第一、二强戒所)

  附件:1..2016年十项重点工作.doc.doc

                 2.2016年十项改革创新工作要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