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粤司办〔2016〕60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6〕220号)和《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深司〔2017〕123号)要求,做好我局2017年度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7年11月22日至30日,我局与全市各区司法局共同对本次抽签选定的16家律师事务所(其中11家区属律师事务所,5家市属律师事务所),1家公证处进行了检查,现将抽检结果公示如下:

  一、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一)规范方面

  1. 党建及文化建设方面较好。

  2. 在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管理等内部管理方面规范。

  3. 该所设立了案管中心,定期、不定期地对律师的活动进行考核与监管;实施办案“标准化、流程化、可视化、团队化”;实施“案件流程化管理与专家顾问团相结合”运作模式。

  4.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的各项规定,均按时按要求通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检。

  (二)存在不足

  该所正处于专业转型阶段,新进的年轻律师较多,律师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三)整改措施

  现场进行指导,要求其尽快开展培训。

  二、广东宽成律师事务所

  (一)规范方面

  1. 在履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方面,主动参与福田法律援助“馨援计划”,积极安排执业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值班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 实行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管理。

  3. 严格人员管理、合同管理和法律服务卷宗管理,有较强的风险防控意识。

  4.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的各项规定,均按时按要求通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检。

  (二)存在不足

  在内部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上有所不足,应做到管理更加完善和精细。

  (三)整改措施

  已现场进行了指导,要求该所尽快改进。

  三、广东美济律师事务所

  (一)规范方面

  1. 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并统一收费和及时开具发票。

  2. 案件受理及归档情况均有明确的台账登记。

  3. 能够全面履行律师协会会员的义务,按时交纳会费,未发生拖欠会费的情况。对律师协会指定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并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和培训学习。

  (二)存在不足

  1. 案卷整理不及时,部分案卷未及时装订归档。

  2. 没有制定律师事务所公章、函件管理办法。

  (三)整改措施

  已当场责令其整改。

  四、广东恒和律师事务所

  (一) 规范方面

  1. 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并统一收费和及时开具发票。

  2. 案件受理及归档情况均有明确的台账登记。

  3. 能够全面履行律师协会会员的义务,按时交纳会费,未发生拖欠会费的情况。对律师协会指定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并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和培训学习。

  (二)存在不足

  1、部分案卷未能妥善保管。

  2、没有专门的公章使用登记表。

  (三)整改措施

  已当场责令其整改。

  五、广东惟谦事务所

  (一)规范方面

  有专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存在不足

  1. 代理合同格式不完善,未约定律师代理费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案卷材料亦无法体现。

  2. 有财务管理制度,但执行情况不理想,存在票据缺票据张贴凌乱。

  3. 有档案管理制度,但实际效果不理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法院出具法律文书、庭审笔录,律所的委托代理合同、邮件存根彼此之间相互混同,未做整理,未按照统一的格式目录装订成册。

  (三)整改措施

  已当场责令其整改。

  六、广东德重律师事务所

  (一)规范方面

  1. 在律师队伍建设方面,能够从大局出发,根据律师的职业特点,不断加强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学习和教育,在培养新律师的同时,也不断增强老律师的法律服务意识和执业风险意识。

  2. 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对外签订的代理合同统一保管,印章有专人保管和盖印,使用印章前有登记和合伙人确认,统一对外出具函件格式。

  3. 能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履行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自觉按规定交纳会费等义务。

  (二)存在不足

  因为所里人员少,业务开展主要还是围绕原有客户和顾问单位开展业务,大规模化的团队业务还不能独立开展。总体来说,对外业务拓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已现场进行指导,要求其尽快开展培训。

  七、广东展韬律师事务所

  (一)规范方面

  1. 在律师执业表现方面,所里律师均积极参加律协和所内的业务技能学习。

  2. 律师执业期间均能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

  (二)存在不足

  检查中未发现。

  (三)整改措施

  无。

  八、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

  (一)规范方面

  1. 建立了较好的学习制度,能组织全所律师及律师助理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及业务学习,学习内容新颖,学习形式多样。

  2. 制作了律师花名册,在公示栏里公示了执业律师照片、收费管理办法和办案流程。

  3. 能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党员活动,提高党员思想认识。

  4. 建立统一的收案收费制度,严格办理案件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办理重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报备工作,认真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5. 严格进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建立了当事人投诉制度,认真总结经验防止类似投诉现象再次发生。

  6. 能依据深圳律师协会的要求,按时完成业务和各项培训任务,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

  (二)存在不足

  有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但实际中均存在部分案件归档不及时、档案不规范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已当场责令整改。

  九、广东铭传律师事务所

  (一)规范方面

  1.严格进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建立了当事人投诉制度。

  2. 建立健全了律师事务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统一的收案收费制度,严格办理案件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并按照制度落实到位,规范办案流程、强化监督检查。

  3. 能依据深圳律师协会的要求,按时完成业务和各项培训任务,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

  (二)存在不足

  有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但实际中均存在部分案件归档不及时、档案不规范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已当场责令整改。

  十、广东赋权律师事务所

  (一)规范方面

  1. 律师事务所律师收费管理制度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基本到位。

  2. 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较好。

  (二)存在不足

  内部的管理上有所欠缺,执业律师信息、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未进行上墙公示。

  (三)整改措施

  已当场责令整改。

  十一、广东荣超律师事务所

  (一)规范方面

  新设立,制度建设进行中。

  (二)存在不足

  1. 新设所,因成立时间不久,管理制度待建立。

  2. 没有上墙公示内容,制度及管理等各方面有待提升。

  (三)整改措施

  已当场责令其整改。

  十二、广东龙观律师事务所

  (一)规范方面

  1. 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印章有专人保管,使用印章前有登记。

  2. 积极履行社会义务,承接了市律师协会对龙华律师举行的培训。

  3. 统一对外出具律师事务所所函,对外出具所函进行统一登记。

  (二)不足之处

  新设立,检查中未发现。

  (三)整改措施

  无。

  十三、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一)规范方面

  1. 有专门的档案室、财务室。

  2. 建立了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案件利益冲突审查制度。

  3. 依法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印章有专人保管,使用印章前有登记,统一对外出具律师事务所所函。

  4. 律所派律师常驻光明将石村、清水河街道办担任法律顾问。

  5. 律所每年派律师到市信访办值班。

  6. 收取费用后依法对委托人出具发票。

  7. 案件结案后及时归档。

  8. 未受到行政处罚与投诉。

  (二)存在不足

  1.案结后未将委托代理合同、发票连同其它案卷材料归档。

  2.使用印章虽有登记,但无用章人签字,易发生冲突。

  (三)整改措施

口头教育,已当场要求其整改。

  十四、广东鹏合律师事务所

  (一)     规范方面

  所内执业律师名单公示至律师事务所入口墙上。

  (二)     存在不足

  收案登记不完整;案件卷宗未及时装订归档,没有专门档案室;所函管理不规范,未存底备查;收费发票与记账凭证混存;利益冲突审查不完善。

  (三)     整改措施

  已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十五、广东银华律师事务所

  (一)     规范方面

  系统化管理。全所实行公司化电子数据管理,收案及所函均录入电子系统,查询、管理一目了然方便快捷;做到统一收案、签订合同、收费和开具发票;收费标准有关文件放置于会议室明显处。

  (二)     存在不足

  案件卷宗未及时装订归档,没有专门档案室;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文件。

  (三)     整改措施

  口头教育,已当场要求其整改。

  十六、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

  (一)     规范方面

  人事、财务、业务、档案、所函管理制度完整规范,全所实行办公智能化管理;做到统一收案、签订合同、收费和开具发票;档案卷宗装订制册较为规范,并存放于专门档案室。

  (二)存在不足

  纸质收案登记册较为简单、简陋。

  (三)整改措施

  口头教育,已当场要求其整改。

  十七、深圳公证处

  (一)规范的方面

  1. 深圳公证处建立了盈余公积金制度,确保一直具备充足的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储备资金。

  2. 深圳公证处的设立、重要事项变更等应当报批或备案的事项均按照要求向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编办等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和报备。

  3. 深圳公证处目前有执业公证员49名,超过法定2名以上的执业公证员的要求。

  4.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在执业时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以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坚持合法合规办证,不违规办证。

  5. 深圳公证处还建立了业务、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对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建立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公证执业责任保险,防范执业风险。

  6. 深圳公证处制定了《公证质量管理规定》、《公证业务管理规定》,要求公证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和程序受理公证申请,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审批,对所承办的公证文书在档案移交前进行自查。督导室根据处领导的要求和工作职责,对全处公证档案进行检查,每年组织两次以上公证质量检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以及处罚建议报处领导。

  (二)发现的问题

  深圳公证处今年以来存在10多起公证投诉案件。另外,有一起2011年受理的投诉案件被法院判决公证处承担30%的赔偿责任,这说明个别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中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筑牢公证质量关。

  (三)整改措施

  口头教育,要求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公证质量。对一些有可能涉嫌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法律规定由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公示。

  深圳市司法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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