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3 来源:

各有关当事人: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对于2022年8月29日起新收以及仍在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办自2022年8月29日起中止审理。经综合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现决定自2022年9月13日起恢复上述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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