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证活动,加强公证监督,提高公证质量,提升社会公信力和服务群众能力,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粤司办〔2016〕608号)、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深司〔2017〕123号)的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度市局直属公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目的
通过此次公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公证行业管理,提高公证队伍素质,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抽查内容
1.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的情况;
2.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3.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
4.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
5.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三、抽查比例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局市属公证机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总体比例不得低于5%。
四、检查方式
以实地检查为主,兼顾书面检查等方式。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
市属公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由深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组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工作人员组成。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通过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市局直属公证机构进行随机抽取,生成抽查名单。
(三)制定抽查事项清单
逐项明确公证行业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四)随机抽取
通过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五)检查阶段
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产生的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
(六)通报阶段
针对抽查中存的问题,形成文件进行通报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情形要求机构对照检查立即整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由行政机关依职权予以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