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司法局起草了《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将《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予以公开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0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https://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910(邮政编码: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lil@sf.s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司法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