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法定机构管理与运作,优化我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起草了《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暂行办法(草案送审稿)》报我局审查。经我局初步审查,形成了《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1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https://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1902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yangmj@sf.sz.gov.cn。
附件:1.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