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协助律管处开展2023年1月至6月律师行业管理有关辅助性工作项目
二、项目概况:
自2018年以来,由于省厅事权下放,律管处律师行业管理方面职能增加,同时,随着我市律师队伍的逐步扩大,律师管理工作量也日益增多,律师专项工作任务愈加繁重。为保证律管处能够继续规范、专业、有效地开展日常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律师行业管理的行政职责,长期以来,律管处一直与市律师协会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同时将部分律师管理工作中的辅助性业务委托市律师协会代为办理,而市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也一直较好地配合律管处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三、服务内容:
协助市司法局律管处开展2023年1月至6月律师行业管理中部分业务咨询、信访咨询、投诉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系统管理等有关行政辅助业务。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伍拾玖万伍仟肆佰零肆元整(¥595,404.00)。
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2.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3.谈判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4.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我市律师管理难度大、任务重
近年来,我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数量呈告诉增长趋势,律师人数达到21445人,仅次于北京、上海的执业律师人数。管理数量庞大,工作任务较重。
(二)市律师协会对我市律师行业管理负有职责
市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成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在市局的监督、指导和上级律师协会的指导下,依法为深圳市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并实施行业自律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市律师协会作为法律明确规定的行业机构,有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监督律师执业、规范律师行业管理、促进律师行业可持续发展等职责。
(三)市律师协会可协助处理律师违法行为
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令第122号)有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违法行为行为发生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也可以委托律师协会协助进行调查。
(四)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律师协会要配合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明确了省、市两级律师协会要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做好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培训、加强对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的业务指导,编写相关业务指引等工作。
六、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律师协会
七、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公告按有关规定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若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联系方式: 0755-83057168
深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