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供应行为,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启动了《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经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形成《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送审稿)》并报我局审查,我局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条例》)。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管理条例》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7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72号天平大厦1616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angxb@sf.sz.gov.cn。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