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发挥行政机关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我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详见附件1)。《规定》研究制定工作已纳入我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主要针对《规定》的内容,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9:3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市司法局21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由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听证陈述人负责陈述,听证参加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
四、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本次听证会将由我局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遴选有代表性的8名听证参加人。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附件1)的全部内容,并于2022年6月25日下午18: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cglc@sf.sz.gov.cn,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报名”。
六、听证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另行公布。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参加 人报名表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