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东吕博士律师事务所向我局递交一份清算注销公告报纸后,未办理注销手续并长期无法联系;广东陈小华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陈小华病故后,未能办理公告、注销手续。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广东吕博士律师事务所终止,提请广东省司法厅注销;
二、广东陈小华律师事务所终止,提请广东省司法厅注销;
三、广东吕博士律师事务所和广东陈小华律师事务所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闵之伟
联系电话:0755-8210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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