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3 来源:

  根据司法部公告(2023年第8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现就在深圳市申领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23年7月17-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受理地点: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

  咨询电话:0755-83053807(7月17—20日请拨打0755-88127791)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无需申请人提交。

  三、预约方式:

  (一)下载“i深圳”APP,选择“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法律职业资格初审”,自行预约日期及时间段。

  (二)以上预约渠道自7月14日17:00开放,请申请人严格按照预约的时间前来(不设置现场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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