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8 来源: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司法鉴定管理服务项目

二、 项目概况

        根据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发挥深圳市作为经济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省政府研究决定将部分省级司法鉴定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实施。据此,除日常各类行政管理工作外,还承接了司法鉴定行政许可工作及投诉调查处理工作。为顺利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严格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深财行〔2021〕78号)规定,将司法鉴定2024年度相关服务工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深圳市司法鉴定协会。

三、 项目技术要求

        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协调工作、司法鉴定投诉处理部分调查工作、司法鉴定投诉处理组织专家论证工作、司法鉴定行政许可组织专家评审工作、司法鉴定执法辅助等工作等。

四、 项目商务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

        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2.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3.谈判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4.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五、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重大案件或者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多个鉴定类别的鉴定事项,办案机关可以委托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组织协调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4号)第八条:“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协会实施行业惩戒;司法鉴定协会协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投诉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投诉处理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司法鉴定协会协助开展调查工作。”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规定,可依法将司法鉴定投诉处理组织协调工作、司法鉴定投诉处理部分调查工作、司法鉴定投诉处理组织专家论证工作委托由市司法鉴定协会实施。

        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的通知》(司规〔2021〕2号)第四条:“专家评审组应当按照确定评审组长、制定评审方案、开展评审工作、对申请人员进行评价、对申请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书等流程开展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司法鉴定协会应当监督、指导会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会员提供业务交流和教育培训服务,建立健全行业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机制,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年度执业考核、诚信评价、鉴定质量评估、执业能力测试等工作。”目前,我市司法鉴定协会已组建司法鉴定各领域专业委员会,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要求,可将司法鉴定专家评审、评价工作交由市司法鉴定协会开展。

        根据以上规定,目前仅深圳市司法鉴定协会符合承接我局有关工作的要求,拟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向深圳市司法鉴定协会购买有关项目。

六、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司法鉴定协会

、 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

、 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公告按有关规定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若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联系方式: 0755-82019847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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