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培训辅助性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4-04-10 来源: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考试培训辅助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为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现以公开招标采购形式,选定专业机构为我局提供考试培训辅助性服务。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服务期限可以延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四)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报名、审核、培训、组织实施等工作、法律职业资格证初审工作、证书管理工作、考试政策咨询解答等工作。

2.项目要求:

    协助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如报名审核、机位测试、考务手册编制、准考证信息核验、考场信息录入、考场编排、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测试、考前培训、违纪处理、成绩复核、资格申请、证书管理、政策解答等相关工作。

    协助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如报名审核、考务手册编制、准考证信息核验、考场信息录入、考场编排、考试培训等相关工作。

(五)投标报价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叁拾肆万贰仟玖佰捌拾贰元玖角贰分(¥342,982.92)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七)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网进行公示。
(八)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4月10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6办公室

    采购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82019847

深圳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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