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2025年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4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FJBX202411

  (二)项目名称:购买2025年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项目所属行业:金融行业

  (四)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法)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六)项目概况: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工作性质特殊,为加强民警执勤工作保障,深圳市司法局为局机关及监所单位民警购买2025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为1105人,保险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人将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表,根据规定的审查方式/审查途径,对以下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且不能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项目技术要求

  投保险种范围及保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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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项目商务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四)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到保险终止日期为止;如保险终止日期后,仍有理赔事项正在进行的,须等理赔事项完成才能结束服务期限;

  (五)询价报价需包含保险价格,以及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及询价响应文件

  (一)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应包括货物和/或服务的价格、为提供货物和/或服务而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用、杂费,以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如询价文件中要求分项报价而询价响应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2.报价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税费、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询价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5.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6.询价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7.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8.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注:报价应当建立在完全满足或正向偏离的基础上。

  (二)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询价文件第六章《询价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2.证明供应商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材料;

  3.证明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六、评审方法

  采用最低价法从中确定1家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未入选的供应商不做书面解释。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及电子扫描PDF版,并全部加盖公章,发送的文件名应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于2024年11月18日前递交至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805室,王工),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深圳市司法局公共邮箱:jczbc@sf.sz.gov.cn。递交时间以同时收到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逾期响应无效。

  八、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805室

  采购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82019527

深圳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附件:深圳市司法局询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