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BGSSFXJ2024001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司法局13楼零星维修工程监理服务
(三)项目所属行业:
(四)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法)
(五)预算金额:支付上限25955.00元,不超过13楼零星维修工程总价786530.68元3.3%,监理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
(六)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内容、效益目标、预期成果等):依据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相关的技术标准、施工合同和施工图(或竣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对深圳市司法局13楼零星维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施工阶段和保修期全过程监理,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及进度管理,协助完成工程结算工作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人将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表,根据规定的审查方式/审查途径,对以下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且不能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项目技术要求(拟对本项目深圳市司法局13楼零星维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本次监理招标工作范围为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根据采购内容完成监理工作。)
四、项目商务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资质
3.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4. 付款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报价要求及询价响应文件
(一)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应包括货物和/或服务的价格、为提供货物和/或服务而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用、杂费,以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如询价文件中要求分项报价而询价响应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2.报价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税费、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询价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5.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6.询价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7.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8.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注:报价应当建立在完全满足或正向偏离的基础上。
(二)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第六章《询价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2.证明供应商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材料。
3.证明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六、评审方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中确定1家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未入选的供应商不做书面解释。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需提供电子扫描PDF版,并全部加盖公章,发送的文件名应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应当于12月11日18:00前发送至深圳市司法局公共邮箱:jczbc@sf.sz.gov.cn(装财处公共邮箱)。递交时间以收到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逾期响应无效。
八、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1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采购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316858751
深圳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