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认真梳理,决定废止《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资助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司规〔2023〕1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司法局
2025年1月16日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资助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