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其作用发挥直接关系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坪山区司法局按照“守初心 担使命 找差距 抓落实”的要求,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与探索,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力度,在建设法治坪山、平安坪山、创新坪山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联手共建努力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维护平安建设的重要基础。坪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激励机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司法局把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切实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
“只有离得‘近’,才能发现得‘早’、解决得‘快’,让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基层人民调解网络建设至关重要。”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坪山区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00个,其中街道调委会6个,社区调委会23个,居民小组调解小组29个,企业人民调解小组2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个,“福田模式”调解室10个。构建起以街道调委会为“主阵地”,以社区、居民小组调委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特色,以个人品牌调解室为标杆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实现了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基层调解工作已成为全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
多调对接形成调解工作闭环
坪山区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按照“体现专业特色,实现多调对接联动”的要求,区司法局统筹信访、公安、法院等多方资源,建立完善联动机制,推进矛盾联调、部门联合、问题联治、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访调”对接机制,5月23日,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成立,对于一些信访事项努力通过调解予以化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在已建立诉调对接的基础上,通过推广远程在线司法确认的方式,实现人民调解与法院的衔接,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强化“警调”对接机制,充分把握“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调解优先、促进和谐”的原则,在辖区各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最优化。
担当作为发挥领头雁引领示范作用
今年10月17日,坪山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陈丽卿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这是坪山区首个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10月18日,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潘名汉名字命名的“阿潘调解工作室”成立。潘名汉有着12年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处理各种复杂劳资、经济等纠纷案件中,曾为被侵权的务工人员借款垫付工资、热心推荐工作……“调解工作不是嘴上的功夫,而是心里的功夫。需要真正为调解双方着想,知其需、帮其难、解其困。”“阿潘”道出他对调解工作的理解和认知,“阿潘调解工作室”的成立也为同行树起了“样板”和“标杆”。
从“陈丽卿调解工作室”到“阿潘调解室”,2个设在交调委、社区的个人调解室,发挥出专业性以及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由专业性、行业性人员处理,矛盾不激化,不上交”的目标。积极培育和发展“个人调解室”,是区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也是该局在司法行政领域着力打造的一块“金字招牌”。
强化培训提升调解服务质效
近年来,区司法局采取邀请法官、律师、金牌调解员、专家授课及法庭观摩、技能演练、实战比武等多种方式,着力打造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方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全面培训、检验和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战能力。今年截至10月底,由逾350人构成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3031件,调解成功2617件,调解成功率达86.34%。
矛盾纠纷化解是一个“老课题”,在建设“先行示范区”和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的新时代背景下,又是一张“新试卷”。如今,坪山区多主体参与、多手段运用、多方式解决的“大调解”体系已初具规模。目前,区退役军人事务调委会、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会调委会、房地产领域(物业)调委会等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正在抓紧筹建,坪山的人民调解工作正在由基础性加速向专业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