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一个大学生带着对未来的美好向往来到宝安工作,不幸,突发的疾病带走了他的生命。从老家来处理后事的父母孤立无援,对涉及的医责和非因工死亡补偿也无力追讨。宝安区司法局立即组织医调委和法律援助介入,以公共法律服务让弱势群体带着被温暖的心离开宝安。
医院存在过错需担责
即将大学毕业,黄俊(化名)通过学校安排来深圳实习。因身体不适,黄俊来到宝安区某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和肺炎,通过急诊进行了全麻腹腔镜下阑尾切除+肠粘连松解+腹腔引流术。术后黄俊病情加重,转入ICU治疗。6天后,黄俊被转至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继续治疗,最终治疗抢救无效,于6日后死亡,死亡原因为重症肺炎。
黄俊的父母在悲痛中没想到要查明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导致黄俊病情加重并最终导致其死亡。于是在进行相关司法鉴定前,黄俊的遗体就被匆匆火化了。事后,黄俊的父母才想起要追究医院的法律责任,与宝安区某医院就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起了争执。
宝安区人民调解组织迅速介入调解此宗纠纷。宝安区司法局局长詹文烈、区医调委及医疗公益律师上官维华参与了此次调解,并建议双方,首先要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医院应承担多少责任,虽然遗体已经火化,但仍可以根据病历、手术记录等材料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最终,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显示:宝安区某医院在对黄俊的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与黄俊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属轻微因素,建议过错参与度为1-20%。
人民调解的介入在很大程度上安抚了黄俊父母的情绪,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并非孤立无援。最终,黄俊父母与医院达成调解协议,医院按照1%-20%的过错参与度中较高的标准,向黄俊父母支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在内的赔偿金。
法律援助无缝接入
黄俊与医院就赔偿款的争议得到化解,照理说此事就此完结,詹文烈认为,公共法律服务可以更进一步地帮助黄俊父母。原来,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接触过黄俊实习的公司以了解一些情况,而公司也应当参与一些善后事宜的处理。人民调解结束后,此案无缝接入了法律援助程序,参与调解的医疗公益律师上官维华继续处理此案。
由于与学校、黄俊签订三方协议的是A公司,而黄俊实际实习是在B公司。要帮助黄俊父母主张应有的补偿,首先要捋清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经过多次与黄俊的学校、同一批实习的同学及两家公司沟通,法援律师了解到,A、B两家公司是合作关系,B公司负责培训,A公司也有参与管理及支付实习工资。
“黄俊的情况肯定不属于工伤范围,我们目前已经与两家公司达成一个初步意向,按照非工伤来处理。根据相关司法指导意见,非因公死亡补偿一般是15个月工资。”上官维华律师解释道,至于两家公司的责任界定,仍然需要依据三方协议及A、B两家公司之间的协议进行进一步确定。
让调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渠道
“我们希望每个因为医疗纠纷来这里的人,都可以带着被温暖的心离开。”詹文烈说,这个案子里,孩子特别年轻,大家都觉得很可惜,家属也没有采用激化手段维权,通过与家属的沟通,发现他们可能没有太多的渠道去维权,所以希望能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尽力给他们更多的社会关爱。
近年来,宝安区司法局致力于吸纳社会资源助力基层一线调解工作,区医疗公益律师库成立于2019年9月,被吸纳的律师都有医学背景。与医疗公益律师库类似,宝安区近年来还成立了“五员五老”专家库、特邀专家库、乡音方言库、特邀评理员库、义工调解员库。2019年以来,通过将乡音、乡情融入人民调解,化解了多宗久拖难介入的纠纷,尤其在医疗纠纷中,由于患者或患者家属对医院、医护人员存有敌对情绪,人民调解难以介入,这时安排方言调解员以老乡角色介入,是取得当事人信任的第一步。
据宝安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区共有166个调解委员会、660多个调解室和调解小组,850多人的专兼职调解队伍。近年来,区司法局在一些疑难、重特大、久拖不结的纠纷找准“破冰”切入点,努力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使调解成为社会各界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渠道,为社会发展护航,推动宝安区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