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

发布日期:2020-08-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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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宝安区普法办联合宝安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现场旁听庭审案件活动。宝安区各有关单位及街道相关负责人近50人在宝安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旁听了案件庭审。

  此次旁听的是一起民事案件。深圳市某纸业有限公司(原告)诉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股东邓某、刘某(被告)损害债权人利益,主张二人对该实业有限公司欠原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该案当庭宣判。

  庭审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旁听庭审是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通过亲历法庭审判,能够切实感受法律的崇高及严肃,时刻提醒自己敬畏法律、尊崇法治,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是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举措。据宝安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介绍,宝安目前已形成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普法活动常态化,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此次选择旁听民事案件,也是落实民法典宣传教育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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