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朱联赞:以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布日期:2021-08-26 来源:

  我出生在广东清远,爸妈都是普通工人,没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先天血液。是他,周恩来总理,让我从小对中国共产党产生了敬仰,萌生了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渴望。

  那年,我13岁,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我永远忘不了那篇课文《十里长街送总理》,“人们常常幸福地看到周总理,看到他矫健的身躯,慈祥的面庞。然而今天,他静静地躺在灵车里,渐渐远去,和我们永别了!”班主任声泪俱下地诵读,一字一句不断敲击着我幼小的心灵:周总理是一个怎样的人?

  放学后,我跑到新华书店翻阅关于周恩来总理的书籍,才知道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一名真真正正的优秀共产党员。从那时起,我决心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一直为此努力。

  有志者事竟成。2008年,我被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评选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同年,我迫不及待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通过一年的考察,2009年12月,我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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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党员,我牢记党员义务,时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到我个人而言,我又应该做些什么呢?

  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番话为我指明了方向“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用明确的法律规范来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是古今中外的通用手段。”

  是的,我们强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首先要科学立法。就这样,怀揣着理想与责任,2013年8月,我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深圳市司法局(原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从事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作为立法工作者,我们的重要任务就是在前人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法律。深圳面临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都会对立法提出新的要求。

  2015年,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平安深圳建设,我参与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党员的使命感使我始终冲锋在前,我多次到各区街道办、基层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进行调研,听取基层一线单位和专家意见。我的工作成绩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肯定,2017年被授予“综治先进工作者”称号。

  2019年至2021年,为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和审批,保障轨道交通建设顺利推进,我作为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定了《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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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工作岗位上,我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各项政策合法、合理、可行,保障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出台的政策措施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以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入职以来,我参与了特区多部立法的审查修改,其中还包括为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经营者、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为保障使用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的《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为落实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推进深圳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而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管理条例》;为整改砂石渣土运输管理问题审查修改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等。

  立法工作任重道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正确价值取向,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我是一名普通的立法工作者,一名平凡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我定牢记初心使命,以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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