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法治守护者,全方位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这个团队不一般!

发布日期:2022-10-12 来源:

  说到法治守护者,大家都会想到政府,法律专务有一流法治政府才有一流法治城市。

  近年来,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政府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及时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切实履行咨询论证、审核把关职责,提高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全程跟踪疫情防控,筑牢防疫法治屏障

  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防控毫不松懈。法律顾问室立即响应,牵头相关处室,成立了深圳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服务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疫情暴发后,法律顾问室连夜组织梳理市政府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定职责和权限,形成报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议,为政府依法决策奠定基础;同时,代拟《深圳市民告知书》《来深人员告知书》《在深企业告知书》《给经深圳市入境外籍人士的温馨提示》等文书,报批后发布实施。复工复产后,法律顾问室又对全市企业复产复工政策、入境深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及收取隔离或治疗费用等事项开展法律论证,确保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口岸是防疫的关键区域,也是法律审查的重要着力点。法律顾问室组织力量,对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应急处置预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深货运车辆入深申报、深港跨境货物运输指定通行路线和东部过境通道封闭绕行、精准疫情流调等。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法律顾问室的工作重心又转向对防疫物资采购、轮换、储备、集中监管仓建设运营和服务采购等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及合同文件进行审查,参与具体的服务采购项目谈判。

  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顾问室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全程跟踪防疫形势,积极作为,为依法防疫保驾护航!

  完善监管机制,助力总部企业发展

  总部企业,是深圳经济发展的“领头羊”,深圳的总部企业既包括腾讯、平安、招商银行等在深圳成长起来的世界级企业,也包括近年来企业总部新设立或迁入到深圳的头部企业。由于不同总部企业项目对应不同行业主管部门,各部门对总部项目用地认定标准、配套支持政策等存在不同口径,相关监管工作无法完全落实到位,成为影响总部企业发展的一道“难题”。

  法律顾问室找到了“破题”之道。根据市政府指示,法律顾问室组织完成了全市近百家总部企业的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核查,摸清全市总部企业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标准文本)》,从协议主体架构、违约责任、与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协议衔接等方面进行修订完善,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经市总部项目遴选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由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发改委于2019年10月联合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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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制定合规法律文本之外,法律顾问室还全程参与具体总部产业项目的落地,为市政府与各大企业的经济合作发展协议、总部遴选方案及相关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资格条件等法律文件提供审核意见,帮助符合资格的企业顺利落地深圳。

  在新型总部企业用房模式上,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紧密围绕深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展开创新探索,以服务全市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制度性创新为抓手,广泛开展调研,持续深入了解总部企业在全市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统筹把握总部企业在全市发展的产业空间需求,研究制定了《深圳市总部办公用房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标准文本)》,于2021年2月10日由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实施。

  《深圳市总部办公用房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标准文本)》由政府方、总部办公用房运营方(即平台企业)、总部办公用房使用方(即总部企业)及其实控人四方签订,由政府方制定总部办公用房的入驻和退出条件,由平台企业通过总部项目遴选拿地建设并向总部企业供应总部办公用房,总部用房企业及其实控人根据自身产业发展空间需求租用或购买总部办公用房并作出产值规模和形成地方财力等经济贡献承诺。

  在这一监管模式下,政府管“首尾”,制定进入和退出条件;平台企业管中端,负责总部办公用房供应并对总部企业及其实控人进行履约核查;总部企业及其实控人负责一心一意谋划产业发展,付出较小经济成本,快速获取产业发展空间,逐步逐年兑现经济贡献承诺,通过规范和优化总部企业产业空间供给与监管模式,为企业发展提质增效。

  多方协调,优化工业园区供电环境

  长期以来,深圳市供电局在整个工业园区只设一个电表,向园区业主按照标准电价收取电费,园区业主再向各入驻企业转供电力并收取电费,这一过程中往往存在违法加价现象,致使园区入驻企业用电成本高,转供电设施也存在安全隐患。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深圳启动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工作,抄表到户,解决违法加收电价问题,消除供电安全隐患。但主管部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与供电局的谈判陷入僵局,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主管部门要求转供电主体移交配电设施,易引发法律和舆论风险;

  二是供电局拒不接受园区内配电设备运营维护工作;

  三是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费用承担问题难以落实。

  为推进该项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认真研究了《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主管部门理清了相关法律问题和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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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如何从转供电主体手中取得工业园区内共用配电设备的运营、维护和产权问题,法律顾问室建议将“强制移交”改为“自愿移交”,从而避免在要求“强制移交”方式下可能引发的行政违法风险。同时,为了引导转供电主体自愿移交、解决加收电价的违法现象,建议在倡导“自愿移交”的同时依法实施价格执法等行政处罚措施,客观上使转供电无利可图,从而解决转供电主体自愿移交动力不足的问题。

  针对供电局接受、负责园区内配电设备运营维护工作问题,法律顾问室系统分析了《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各个层面为政府主张“供电局应当接受、负责园区内配电设备运营维护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撑,为供电局承接该项工作提供了明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在解决转供电主体不配合移交、供电局是否可以接收这两个问题之后,法律顾问室进一步为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费用承担问题贡献法治力量,为该项工作的工作方案、补贴实施细则、工作指引等文件提供专业意见和法律支撑,为我市工业园区供电改造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模式实现了用电综合服务到户,成为全国探索转供电治理的首创举措。2022年1月10日,深圳市司法局收到市工业及能源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发来的感谢信,祝贺全市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2021年度工作圆满成功,深圳市司法局被评为2021年深圳市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工作“先进集体”。

  法律专务是法治守护者

  近年来,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有序开展工作“参谋”和“智囊”的作用日益凸显。今后,法律顾问室将继续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进一流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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