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深汕合作区人民调解员初任培训班开班

发布日期:2022-11-10 来源:

1f674996eacc429eda55c555063d679.jpg

  为进一步提升深汕合作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11月9日,深圳市司法局会同深汕合作区党政办举办首个深汕合作区人民调解员初任培训班。

  深汕特别合作区调解工作起步于2021年,区各级人民调委会在原海丰县调解工作的基础上于2021年11月相继完成4镇39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填补了原区域内人民调解工作的空白,夯实筑牢全面依法行政和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截至目前,深汕合作区共有调解员140人,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作用。

  本次培训邀请了市委党校教授王冲、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利谷华、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陈丹等同志进行授课,课程包括“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与技巧分享”“人民调解卷宗撰写及规范化管理”等,详细地把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流程等梳理了一遍,切实提高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接下来,深圳市司法局将继续指导深汕合作区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法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调解技能,以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中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