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6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3-23 来源:

  近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2026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围绕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加强企业合规指导服务、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33项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方面,以“立法先行、制度筑基”为核心,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根基,提出加大重点领域立法供给、健全企业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完善涉企行政决策机制、清理优化涉企政策措施、强化APEC会议法治保障等5项任务。

  二是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方面,以“规范高效、宽严相济”为原则,打造让企业安心经营的监管执法环境,提出纵深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等5项任务。

  三是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方面,以“公正司法、司法助企”为导向,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提出深化专业化审判和执行机制改革、完善全域全时司法助企工作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保障破产事务办理、深化智慧司法建设、依法治理恶意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加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等8项任务。

  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方面,以“全域覆盖、精准赋能”为目标,构建全方位法律服务体系,提出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入实施“益企普法”专项行动、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高效运行等4项任务。

  五是加强企业合规指导服务方面,以“全链协同、精准指导”为核心,助力企业提升合规管理能力,提出加大企业合规服务供给、强化预防性企业合规指导、加强民营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推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指导等5项任务。

  六是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方面,以“跨境衔接、全球服务”为导向,提升涉外法治服务能力,提出推进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构建企业出海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前海、河套等重大战略平台法治建设、打造国际商事争议纠纷解决优选地、加快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加强涉外人才培养交流等6项任务。

  此次发布的《工作方案》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注重落实最新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和《广东省2026年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强化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监督等政策举措落地见效。例如,将各类新出台的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做好涉及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又如,加强涉企异地执法动态跟踪,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全链条、全方位规范涉企案件办理,防止趋利性执法司法。

  二是注重呼应企业诉求。去年,深圳首次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对企业诉求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企业在合规服务、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存在突出需求和普遍期待。为此,《工作方案》专门增设“企业合规”与“涉外法治”两个板块,力求精准对接企业实际诉求。其中,加大企业合规服务供给方面,优化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和预警服务,提高行业主管部门预警资讯更新报送频次,增强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造企业合规线上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服务。在构建企业出海法律服务体系方面,建设完善深圳企业海外法律服务平台,提升涉外法律服务、合规指引和域外法律查明等法律产品建设水平,加快建立高水平专业化域外法律查明与适用体系,深入推进深圳市企业出海法律服务和查明中心建设。

  三是注重吸收先进经验。系统吸收境内外先进城市在数字化监管等方面的经验,结合深圳实际推出创新举措,努力实现先进经验的落地和转化。例如,优化完善“无事不扰”监管模式,滚动推出“无事不扰”监管事项清单。健全“综合+行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广以网络监测、信息核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逐步实现“无感监管”,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市法治促进服务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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