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海关在深圳海关大楼举行《关于加强联系配合、深化法治建设合作备忘录》续签仪式。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小文,深圳海关党委书记、关长郑巨刚分别总结回顾了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对未来更深层次、更大力度、更广领域合作进行了展望。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海雷,深圳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潘楚雄分别代表双方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
2021年7月15日,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海关结亲结对,签署了《关于加强联系配合、深化法治建设合作备忘录》,为推动双方深入交流、紧密协作提供了广阔舞台。近年来,双方携手共进,在司法鉴定、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等合作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为进一步推动双方交流协作,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领域,双方在原有合作事项基础上,商定了《合作备忘录》续签的各项事宜。
在本次《合作备忘录》中,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海关就10个方面23项合作事项达成一致。重点合作事项有:
一是共同助力国家重大平台战略实施。围绕河套深港科创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以法治方式推动制度创新,用足用好综合改革试点,深化跨境贸易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推动深圳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是共同开展进出口企业合规建设。围绕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构建进出口企业供应链合规保障机制。依托深圳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优势,共同指导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将进出口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促进重点行业合规。
三是共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方面强化交流合作。共同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回应社会公平正义期待。
四是共同优化破产事务办理。构建破产事务协调便利化机制,共同指导破产管理人依法便捷处置相关海关监管货物、依法办结海关手续,推动先行示范区破产事务管理机制改革。
春风漫卷宏图,伟业催人奋进。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海关将携手奋进、开拓创新,推动合作更加深入、更加务实,形成更多成果,共同书写深圳法治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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