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深圳市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在光明区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工作,对下一阶段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作出安排。
会议指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直通车”作用,持续强化高质量发展制度供给。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全市各区全面推广应用“执法监督码”系统,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整体提升。要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区矫正跨地市合作协作,构建城市治理新格局。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深化中外律所联营试点和粤港澳律所合伙联营试点,加快培育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议强调,要严格职权下放程序,科学精准赋权,依法稳妥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要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培训,深入开展基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要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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