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下午,市政府六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市法制办《关于再次提请审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点工作安排(草案)的请示》(以下简称《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职能、作风“双转变”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优化城市法治环境、打造深圳未来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议定:
(一)全市政府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一流法治政府,着力打造新时期特区发展新优势。
(二)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安排》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主动协调,各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各配合单位要全力配合,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形成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政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市法制办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监察局要加强督察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请市法制办按程序将《工作安排》尽快提请市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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