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治评论》是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主办的法律类连续性出版物,定位于高端领导决策读物,聚焦深圳法治建设,刊发高水平、可实操的应用性政策研究,辅助市领导及本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方面决策,畅通法治城市示范建设意见交流,宣传深圳法治城市示范建设活动。2020年全新出刊。
为全面展示深圳在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中的优秀成果,加强交流与探讨,促进深圳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现向社会各界征求稿件,欢迎长期踊跃投稿。
一、栏目设计及2020年第1期专题
《深圳法治评论》主要栏目有特稿、访谈、专题、策论、探索、借鉴等栏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法治城市示范”的定位,要求深圳“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见》出台后,深圳研究、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城市示范建设工作。
为深化认识,总结前一阶段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经验,开展下一阶段工作,第一期主题拟以“法治城市示范建设”为主题,探讨其未来法治城市示范工作的思考。
二、文章格式与字数要求
1.投稿的文章应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聚焦于待解决问题的具体领域,保证内容的原创性,并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应用性。
2.文章应应符合期刊文体写作规范,层次清晰、条理分明、行文简练,篇幅以3~4千字为宜,最长一般不超过5千字。文章题目要明确点明全文主旨。
3.理论探讨、实务研究类文章务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论点明确、论证充分、结论可靠。
4.借鉴栏目文章要反映国内外法治实践方面的新做法、新思路、新成效,有可供参考价值。
5.请投稿作者在文章的正文前附上内容摘要或引言(一般不超过300字),以及3~5个关键词。
6.名词、术语、数字、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学符号等须符合国家标准;外文人名、地名和术语应译成中文。
7.正文注释采用尾注形式,注释号①②③等标在相应正文右上角。
三、投稿截止时间
“法治城市示范建设”专题栏目稿件截止2019年1月31日,其他栏目常年收稿。
四、用稿说明
稿件应附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学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来稿一经采用,即支付稿酬。
编辑部对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三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另行处理。
稿件文责自负,编辑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性删改。
五、联系方式
《深圳法治评论》编辑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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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治评论》编辑部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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