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及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在京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得分773.08,在全国100个被评估城市政府中位居第二。
蓝皮书指出,100个被评估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63.07分,平均得分率为66.31%,较之2015年上升4.57%。此外,在所有100个被评估城市中,有88个城市得分在600分以上,及格数量较2015年增多了26个。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逐年提高,进步幅度加大,而且全国涌现出一批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较高的地方政府。根据九个一级指标得分率,最高的是“政府信息公开”,得分率达到77.14%;最低的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得分率仅49.24%。
蓝皮书公布了本年度评估中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是宁波、深圳、杭州、南京、广州、合肥、长沙、苏州、潍坊、台州。此外,包括深圳在内的11个城市在连续四年,即2013年至2016年的评估中始终处于前二十位,这些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长沙、南京、厦门、成都、深圳、苏州、合肥。蓝皮书认为,这些城市总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被评估城市中居于前列,在各个评估指标的总体表现上较好,具备在全国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潜力。
同时,根据蓝皮书,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级指标中,“组织领导”、“监督与问责”指标得分深圳均排名第三;在“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指标得分中,深圳排名第五。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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