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40年间,深圳在法治道路上,始终昂扬向上,不断探索,为全国法治建设贡献了“深圳经验”。
2017年,全国普法办公室将深圳确定为全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一批联系点,主题为“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2019年9月,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关于项目化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作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重要工作部署。
近年来,深圳市以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四级同创”和多领域依法治理为抓手,持续做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注重基层创建,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夯实新基础
早在1993年,深圳被确定为广东省首个依法治市试点城市,1994年在全国最早提出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法治城市”的目标。在法治城市建设过程中,深圳市充分发挥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作用,取得积极成效。2010年以来,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先后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龙岗区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福田区普法办获评“六五”普法先进普法办公室;南山区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坪山区司法局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工作。2017年,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原则,周密组织法治城市、法治城区、法治街道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建立了一对一挂点联系、定期督导、现场观摩、示范点培育、考核激励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全市的努力,深圳市已有663个社区达到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注重普治结合,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焕发新活力
法治实践是最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实践水平决定法律意识水平。深圳市“七五”普法规划提出“要始终坚持法治实践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良性互动,把法治实践作为最鲜活的普法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素养”。深圳市普法办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和难点来抓,在每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反复强调,要求全市法治建设相关部门将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使法治实践过程成为普法过程,并及时总结、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涌现出城管“律师驻队”工作模式、“互联网+交警+执法直播”“星期三查餐厅”“星期一查电梯”“九号查酒”等经验做法。
城管“律师驻队”。“律师驻队”是指城管执法队伍购买服务,由律师事务所派律师进驻执法队,提供法制培训、开展普法宣传、监督和规范执法、优化流程等法律服务。律师由于中立性和专业优势,开展普法教育更易于群众接受, 打消当事人抗法念头,起到很好的预防警示作用。驻队律师还定期组织执法队员、协管员等进行法律培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该工作模式得到了《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南方》杂志等各级新闻媒体的关注、报道、评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广泛影响。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在全国推广“律师驻队”工作模式。
“互联网+交警+执法直播”。2016年7月,深圳交警在全国首次开展矩阵式执法视频直播,对不系安全带整治行动进行全程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超过30万。执法视频直播将警务活动实时呈现在公众视野中,所有参加行动警力都需要严格规范执法;媒体、公众充分监督交警执法工作,从而倒逼和促进交警内部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交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交警执法直播得到其他单位的复制和推广,如控烟执法直播,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市场监管局“星期三查餐厅”。自2017年3月15日起,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每周一期的“星期三查餐厅”行动,采用视频及图文同步直播展示执法全过程,并加入网友评论,参与度高,每期累积点击均超50万。“星期三查餐厅”将行动的“指挥权”交给市民,监管部门根据市民提交数据筛选行动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群众、食品安全志愿者等现场随机选择执法对象;执法人员配合媒体前往餐馆检查,但在检查之前,对所要检查的餐馆名单并不知情,严格做到客观真实有效。此后,市场监管部门又相继开发实施了“星期一查电梯”“九号查酒”等执法直播行动。
注重考核督查,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树立新导向
2019年以来,深圳市普法办以项目化方式推动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在各部门、各区进行多领域依法治理试点,再向全市推广经验。据统计,共有16个部门(区)向深圳市普法办提交了59个试点项目。深圳市普法办正在总结试点阶段成果,下一步将向全市推广各领域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工作经验。
同时,通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考核督查。2019年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检察院、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5家单位进行评议;2020年对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深圳地铁集团5家单位进行评议。评议活动由评议团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形式,全面考察受评议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为各部门提供了集中展示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成果的最佳平台,也是推动各部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验本单位依法治理成果的有效措施。
下一步,深圳市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要求,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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