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等相关要求,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对2017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考评。为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有益经验,分析依法行政具体存在问题,促进各单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考评工作概况
本次考评邀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组成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组,进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相关的检查、考核和评价活动。
(一)考评内容和考评对象。考评内容涵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等,力求相对全面并突出重点,连同加分和减分项目共7个一级考评指标,满分100分。考评对象分G类、A类和B类三类,其中G类为8个区政府和2个新区管委会,涉及二级考评指标28个;A类为21个以外部行政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市政府执法部门,涉及二级考评指标30个;B类为11个以内部监管和行政协调为主要职责的市政府部门,涉及二级考评指标24个。
(二)考评方式。考评方式分书面审查、专家核查、案卷评查和第三方核查等,实现有效收集依法行政情况相关的数据和材料。1.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分别于2017年的9月和12月邀请政府立法专家从文件内容、文件制定流程等方面进行核查;2.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2017年11月起历时约两个月推进完成,以集中抽查评分会的形式公开组织行政处罚案卷重点抽查,着力对市、区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公正客观的检验;3.“投诉渠道畅通”、“行政执法不作为”、“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核查来收集评分数据,第三方机构针对不同指标采取网站逐个检查、真实投诉体验、保留视听资料等方式开展核查;4.依法接受监督相关情况分别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分别提供评分数据;5.其他指标情况由考评工作组对照考评标准和各被考评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予以书面审查评分,该书面审查于2018年1月集中进行。
二、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
从本次考评情况看,各区各部门基本能够自觉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要求开展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准则,贯穿于行政管理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水平稳中有进。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文件,普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考评或督察。各区各部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和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切实贯彻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新提任处级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得以落实, 2017年共1302名新提任处级干部参加考试,通过率85.33%。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2017年,我市围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法规、规章草案全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推动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审议23项法规;推动市政府新制定规章8项,修订规章6项,废止规章1项。设立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提升法规规章草案质量。完成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完善了市场经济规则体系。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继续提高。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市政府、区政府(新区)和市政府部门分别制定并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目录,承办单位严格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政府法律顾问就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度加大。市执法电子监察系统显示2017年共有各类行政案件438.29万宗,同比增长25.3%,全市行政执法压力进一步增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试点取得较好成效,正向全市积极推广。《深圳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出台实施,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执法公示工作。社会人士参与执法监督引,市政府选聘了60名首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五)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和实效不断提升。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148宗,其中受理2684宗;在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中(含上年度结转),行政复议综合纠正率达22.20%。市政府行政复议办除高质高效办好案件外,还发出21份行政复议建议书,指导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各区各部门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时,基本都能按时提交复议答复,积极配合复议案件审理并履行复议决定。
(六)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盐田区查违工作荣获“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市公安局“警务云终端”、“e采宝——一体化智能信息采集仪”获得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创新金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盐田大队荣评“2017年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深圳卫生监督执法模式入选“深圳2017年度十大法治事件”。2017年9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授予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三、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
根据2017年度考评反映的情况,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仍存在弱项和不足,有待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的与社会民众联系最为密切、接触最为频繁的行政活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程度的最重要标准。从被抽查的10个区政府、24个市政府执法部门情况看,有7个区政府的部分执法部门、20个市政府执法部门存在不同程度的实体违法或程序违法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人员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行政执法中止和延期缺乏法定事由,证据制作不规范,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询问笔录制作不符合要求,当事人陈述申辩权保障不到位,在审查决定、救济告知、送达执行等方面存在瑕疵;执法文本范本、立案归档标准规范化、统一化程度有待提升,档案管理事务性基础工作待加强。还有,部分单位开展的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培训次数不足两次。
(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有待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应当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切实防止违法决策,减少不当决策和拖延决策。考评中发现一些单位未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都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履行法定程序方面也存在不足,具体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中部分决策因故未开展,但未对目录进行及时调整并报备;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存在决策征求意见时未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市科技创新委部分决策在提交审议前未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个别决策风险评估材料不规范;个别决策引发群体性事件,但决策前未进行风险评估;个别单位未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
(三)规范性文件监管有待继续强化。在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最多、使用范围最广,这类文件能否得到合理规制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考评情况看,有部分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在规范性文件落实法定程序方面存在不足,具体包括:个别区存在未按规定报备区府办规范性文件,或者未及时报备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情况;市教育局等单位存在规范性文件未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便自行发布情况;个别单位存在规范性文件未纳入统一编号情形;个别规范性文件未进行解读。
(四)依法接受监督自觉性有待继续提高。依法接受监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权责一致原则的具体落实。缺少法治化的监督,即使其他方面做得再好,只要存在违法不究、责任不落实的情形,就仍然会严重损害法治政府的公信力。从第三方机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政府复议机构反馈的情况来看,具体不足包括: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等单位存在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被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不规范情况;少数单位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不足;“投诉渠道畅通”指标要求在单位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且应当保持这些方式渠道畅通,但部分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不畅通情形。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市科技创新委等单位存在未依法及时答复、处理投诉情况。部分单位存在逾期报送材料、不按要求格式报送材料情形。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简单归于各部门的法制机构或各区的法制机构,未能对该项工作进行严格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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