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通知》要求,南山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现将我区2017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政府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职权,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法定化。完善区政府权责清单编制,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类事项分类,依法梳理区政府及各部门现有行政职权事项,明确职权行使依据和主体,明晰各类职权事项信息,绘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将行政职权事项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依法划分政府各部门之间事权,建立事权和职责的运行协调机制。
二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同时,结合南山实际,全面加强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形成系统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和明晰规范的业务办理流程体系。同时,将上级及我区相关制度汇集成册,由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对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的制定、起草、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发布、备案、执行效果评估等程序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南山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是不断扩大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范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南山区民生微实事1+3文件》等8个项目纳入区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明确项目牵头单位,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过程中,对全部8个项目草案,由牵头单位负责征求部门意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通过将相关项目草案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共收集专家意见100多条,有力地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
五是切实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及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必须经过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前置性审查。今年我区出台的8件规范性文件,均由牵头部门在充分征求部门意见、专家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在将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由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通过南山政府在线向社会公布。同时,按要求在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30日内报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健全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实现“五个到位”,有力地保证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是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到位。我区严格按照《南山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南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等相关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区政府重大决策范围、决策方式、决策程序,对与重大决策相关的调研论证、公众意见征集、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程序提出明确要求,为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到位。在重大决策提交区政府研究前,由牵头部门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市民群众、企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草案提请区政府审议时,未经过公众参与环节,或者应当采纳公众意见而未采纳的,区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收文,不予安排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审议。今年我区全部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均通过网络、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相关单位意见,反馈意见中内容合法合理的已经被采纳并吸收入正式文件中,未予采纳且能够联系到当事人的,也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进行了反馈。
三是重大决策调研论证到位。2017年度,我区重大决策项目,特别是事关区域产业发展、重点扶持的自主创新项目决策均组织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区政府各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项目均需经过网上申报、专家咨询论证、网上项目评审、专家现场考察论证、综合评定等五个环节方可最终确定,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保证了中选项目质量和科学性,对充分发挥自主创新重点产业项目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大意义。
四是专家咨询及风险评估程序到位。今年,我区围绕建设深圳“双中心”的城区功能定位,聘请10位专家学者作为“南山区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并组织专题咨询研讨会,为南山打造深圳“双中心”和“十三五”发展出谋划策。在此基础上,我区全力打造“南山智库”,聘请专家36人,候选专家150余人,组建了“区域战略发展与人力资源专家委员会”、“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社会建设与城市管理专家委员会”和“公用事业与公共服务专家委员会”四个智囊团。启动“南山智库网”,通过对相关资源与流程的有效整合,改善了专家委员的沟通与交流,搭建了便捷高效的专家咨询平台。专家队伍和专家咨询平台的建设,有力地保证了我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
五是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到位。严格执行南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合法性审查程序,在重大决策出台前,由法制办组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视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发书面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出具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未经区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的决策事项,一律不安排提交区政府决策。本年度区政府在对全部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议时,区法制办负责人均列席,并就合法性审查发表意见,有效避免了因重大决策合法性问题引发的法律风险。
三、规范行政行为,自觉依法接受监督
一是切实强化行政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突出和谐办案理念,重点强化对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今年以来,区法制办共收到以区政府工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共计60件,其中成功协调38件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撤案率达63%;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8件,包含确认被复议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被复议行政行为的案件1件,另有2件移送其他单位,有效发挥政府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的作用,有效地避免该行政行为被诉诸法院导致相关部门败诉的后果。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由于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往年有大幅度增加。区法制办在认真做好应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协调沟通,本年度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7宗,成功协调2宗行政诉讼案件申请人撤诉,其余审结的案件均胜诉,区政府胜诉率达100%。高度重视行政诉讼案件工作,积极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切实做到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方面,今年11月,区政府副区长华振强同志在单君诉区政府及粤海派出所一案中出庭应诉,并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现场观摩庭审,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今年以来法院和检察院未向区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
四、培育法治思维,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法制学习计划。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我区制定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规定》,对区政府领导法制学习的内容、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南山区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中,对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工作计划、内容、次数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各项活动。根据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相关工作计划安排,区政府通过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不断提高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水平。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制机构会同区委宣传部,分别于7月26日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做《知识产权法》专题辅导,8月28日邀请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做《刑法》专题讲座,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区直处以上单位的干部参加了培训。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9月11日,区法制办邀请市法制办领导举办2017年度行政执法培训班,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全体在编执法人员参与了培训。
三是不断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力量。区政府法制机构核定行政编制5名,技术雇员编制2名,实际在岗人员7名。针对法律顾问工作需求增长较快的实际情况,区政府着力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出台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区政府及各部门应当建立法律顾问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及重大合同。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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