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工作指引的通知(A类单位)》(深法治办〔2017〕110号)要求,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变政府职能,落实简政放权
(一)压缩服务事项审批时限。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果,我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6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不同程度地减少了审批时限。例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由法定时限45日减少至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二)减少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为方便群众办理审批事项,能不用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尽量不要求当事人提交。申请人向我局申报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五个事项时,可不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备验,改由在审批过程中,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商事登记查询等途径进行核验。
(三)优化审批流程。申请人办理“安全生产无违法违规情况证明”的原流程为:申请人先到注册所在地的区级安全监管局递交申请,由区安全监管局出具意见后,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我局申请办理。这样,申请人需要多次往返市、区安全监管局。经优化审批流程后,申请人只需向注册所在地的区级安全监管局递交申请,区安全监管局办理后直接将相关材料移交我局办理,我局办理后再反馈给原办理的区安全监管局。这样,申请人不需多次往返。
(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局共有14个依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其中13个事项已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并已开通网上申办流程;另外1个事项“安全生产无违法违规情况证明”,经优化办理流程,申请人不需直接到我局办理。
二、推动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工作。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我局结合深圳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在进行充分立法调研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深安办规〔2017〕1号),将有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信息系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效监管。制定了《深圳市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深安办规[2017]2号),已于2017年10月16日以深圳市安委办、深圳保监局、深圳市金融办、深圳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印发,确定自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在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区试点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7年上半年起草了《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现已通过市法制办审查,拟在报送市政府审定后,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发布施行。我局还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现已报送通过市法制办审查,拟在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以经济特区法规形式发布施行。
(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严格管理我局规范性文件,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94号)及《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发文字号规则》(深法治办〔2016〕1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则》,在局内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及流程,要求局内各处室、中心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征求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规范性文件涉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相关规定应当听证、听取专家意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的,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民主
(一)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深圳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的指导意见》(深法治办〔2016〕13号)及《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府〔2016〕35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内各处室、中心严格执行上述程序规定,及时按要求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实施后评估等各项程序。
(二)细化听证程序。为了规范我局听证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行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听证工作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我局听证事项范围及内部处室分工,细化了听证程序,确保听证行为的公平公正。
(三)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为确保我局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依规解决行政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该规则在遵循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等文件规定内容的前提下,对我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审理方式、审查内容等,均作出详细规定,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引。
四、厘清权力责任,规范行政执法
(一)编制完善权责清单。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推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化工作,在制定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的基础上,我局参照省安全监管局今年最新公布的权责清单,编制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明确了职责职权、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审批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我局权责清单已按规定报市编办、市法制办审核。
(二)编制安全生产监管清单。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7〕21号)及《市编办关于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清单编制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深编办函〔2017〕177号)要求,我局组织力量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清单》。监管清单明确了我局的监管职责、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依据等,现已报送市编办审核。
(三)重新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现行《深圳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5版)系深圳市安委办于2015年11月26日发布施行。近年来,部分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修改,社会经济迅速发展,2015年版的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已明显滞后,不能符合实际应用要求。我局组织力量,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开展了《深圳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修订工作,经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拟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发布实施。
(四)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及《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粤安监执法【2017】2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2017年,我局先后对各区安全监管局开展了两轮共150宗案件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动,严格按照省、市案卷评查标准,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逐项对案卷进行仔细评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案卷,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五、加强执法培训,创新执法机制
(一)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我局作为新成立的执法部门,已经完成了全局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和听证员资格证的申领、培训、考核及换证工作。新进工作人员,均按规定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集中培训和考核,经过培训并考核通过后,申领行政执法证。此外,我局举办了多期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培训及开设“安全生产大讲堂”,全局工作人员均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探索创新执法机制。为克服我局工作人员数量偏少的困难,在局内推行全员执法机制,即所有在编工作人员均参加执法。所有在编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均申领行政执法证,都肩负着执法工作职责。在开展执法工作中,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模式,起到举一反三、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同时加快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每位执法人员均配置移动执法办案设备,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与信息查询系统。
六、加大普法宣传,推进政务公开
(一)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主题,我局举办了多场安全生产及法治宣传系列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派送读本、张贴海报等方式,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广至社会群众。为提高普法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及有效性,在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间,我局先后在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组织开展4场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共2000多人参加。此次系列活动主要针对粉尘涉爆企业,参加人员主要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街道办、社区、工业园区的安全工作人员,取得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在我局指导下,各区安全监管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活动,如:盐田区安全监管局开展了“安全体验进社区活动”、“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光明新区安全监管局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送教上门”服务,为辖区内8000家企业提供以“五个一”内容为核心的送教上门服务。南山区安全监管局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在《蛇口消息报》全版刊登竞答试题,总计收回答题卡4000余份,寓教于乐,以有奖竞答的方式大力推进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活动。
(二)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我局每月定期通报安监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同时,根据市普法办工作要求,我局每季度向市普法办报送安监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供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布。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解读,通俗易懂,形象具体,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利用多种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今年来,我局联合广电集团、报业集团、深圳晚报等大型媒体,通过电视频道、电台、报纸等播放或刊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提高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加快建设“两微一网”,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全面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七、积极应对诉讼,推动两法衔接
(一)积极应对行政诉讼。今年来,(一)积极应对行政诉讼。今年来,我局共有6个行政诉讼案件,其中1个案件因当事人撤诉不需开庭审理、2个案件尚未进入开庭程序,其余3个案件均由局领导出庭应诉。其中张菊如、深圳绿威物业有限公司不服我局行政复议决定这2个案件,由我局局长亲自参加庭审活动。为加强我局行政诉讼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诉水平,近期起草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于2017年12月在局内发布施行。
我局共有4个行政诉讼案件,除了其中1个案件因当事人撤诉不需开庭审理外,其余3个案件均由局领导出庭应诉。其中张菊如、深圳绿威物业有限公司不服我局行政复议决定这2个案件,由我局局长亲自参加庭审活动。为加强我局行政诉讼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诉水平,近期起草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于2017年12月在局内发布施行。
(二)推动两法衔接工作。为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完善安全生产涉嫌违法案件的刑事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我局于2017年上半年成立课题组,深入开展研究梳理,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领域“两法衔接”工作的特点,起草形成了《深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以实务操作为导向,明确了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罪名移交标准、移交程序,力求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拟采取由市安委办、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实施。
一年来,我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全力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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