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一流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推动在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新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推进立法调研
(一)深入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根据文化市场管理实际和“放管服”改革新要求,修改完善《深圳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草案)》,并进一步征求市区文体部门、行业协会的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了条例的调整范围、需重点解决的问题等事项,就立法的可行性、必要性及与上位法的衔接等进行了深入调研,将在深化研究的基础上,对条文初稿进行进一步修改。
(二)积极推进海滨浴场管理立法。为加强海滨浴场的规范化管理,我局牵头组织成立调研组,并邀请市委编办、规划国土(海洋)、经贸信息、法制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先后赴大鹏、盐田等海滨浴场所在地区进行实地考察,与相关区管理部门、街道社区以及海事等涉海管理单位进行了调研座谈。在调研及借鉴相关省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深圳市海滨浴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各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在报请市政府审定并由市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研究后,确定在我局立法调研的基础上,深化立法调研论证,扩大调整范围,由市规土委牵头制定《深圳市沙滩管理暂行办法》。我局的立法探索为《深圳市沙滩管理暂行办法》奠定了基础,相关内容将吸纳进新的管理办法。
(三)及时清理文体旅游领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全面清理我市文体旅游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对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适应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确定废止《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实施意见》等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体育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15件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并于公报上相继发布。确定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印刷业管理条例〉若干规定》,拟定修改意见稿报市政府审定。
(四)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修订规范性文件,根据《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其8个配套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扶持重点不突出、扶持标准不够明确细化、个别表述不精准等问题,及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更好地发了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了资金扶持的精准度。新制定并颁布《深圳市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暂行办》(见深圳市政府公报2017年第15期)、《深圳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见深圳市政府公报2017年第36期)和《深圳市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3部规范性文件。在规范性文件管理中严格相关程序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积极推动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服务。一是优化审批流程。结合审批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占审批总量95%以上事项的审批时限均在5个工作日以内。继续推行审批证书邮寄服务,全部事项申请人只到窗口一次即可办结。二是推进服务创新。继续推行境外出版物印刷审批样书电子化工作,全年为相关企业节省费用600余万元。三是进一步修订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将申请材料中需要核验企业证照证明的,一律免核验原件,申请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我局核发的许可证,简化审批提交资料要求,降低准入门槛。四是推动服务便利化。完善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服务,社会公众和申请人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查阅政务信息以及审批进度情况。
(二)创新管理方式,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开展“深圳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初探”的调研工作,推动娱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娱乐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支持。制定《深圳市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明确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方向与内容、工作思路与方法、实施步骤等。召开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会,邀请业界专家学者和业界精英交流转型升级经验。委托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制定《深圳市歌舞娱乐场所环境服务评级标准》,推进娱乐场所环境升级。目前,各项转型升级工作扎实推进,效果初步显现,相关经验还在全省会议上交流,并受到文化和旅游部的肯定。
(三)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努力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按照一门一网政务服务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统一收件、集中办理的要求,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全面完成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工作,所有事项均已录入广东省权责清单系统并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同步公布。经过此次事项标准化的梳理后,我局共有政务服务事项4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服务事项12项。除3项全流程网办事项,其他43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并使用“一窗综合受理服务平台”和“市公共审批平台”进行网上审批。二是做好一门式、一窗式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在做好前期业务培训、跟班学习和业务交接的基础上,我局窗口受理人员于11月13日正式撤出服务大厅窗口,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均授权综合窗口受理,由综合窗口负责收文和发文的工作,我局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支撑,基本实现一窗式政务服务。
三、扎实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系列任务
(一)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切实加强行政职权事项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等3类职权事项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将800余项相关职责事项全部录入权责清单系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增补工作,对照省级通用目录,新增行政审批事项14项,目前我局保留审批事项46项。根据市委编办的要求,制定全市文体旅游领域审批与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录入广东省权责清单系统,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同步公布。此外,我局被列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首批六家试点单位之一,3个事项可在区级服务大厅直接办理,审批服务更加便捷。
(二)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继续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同审查、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创造有利条件。2017年,我局与法律顾问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量化了服务指标,法律顾问全年代理我局民事案件3件,行政诉讼1件,审查重要合同10余件,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持。
(三)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并公布《深圳市文体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法制监督和案件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依法行政。研究制订《定期发布我市旅行社“红榜”工作方案》,对线下零售旅行社和线上零售旅行社以及线上旅游平台供应商旅行社分别进行红榜公示,向全社会推荐一批我市讲诚信重品质的旅行社。加强不良信息公示,两次在《深圳特区报》专版公示了23宗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人信息、2017年被投诉旅游企业排名,同时还通过深圳市信用网、深圳市“双公示”平台共享违法经营企业信息,以媒体曝光形式提高处罚的威慑力。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始终保持打击旅游市场非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等一系列的整治行动,共查办各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3宗,罚没84.9785万元,责令停业整顿旅行社5家,吊销旅游经营许可证1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对每一宗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主体适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案卷文书齐全、规范、语言表达准确。及时受理各类旅游投诉,妥善化解各类旅游矛盾纠纷。2017年,我市共接到旅游投诉1167宗,同比增长13.4%,共理赔人民币96万元,全年旅游市场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案件。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固本强基、打牢基础,注重基层基础建设。一是以培训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组织执法干部线上在线学习、线上全员执法培训、线下重点行业培训,全员通过相关考核。二是加强对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各种培训,以“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培训教育载体。举办各类培训共培训执法骨干140人次。三是加强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对全市新进文化执法人员进行统一业务技能培训,还分别在网络文化、印刷、网吧、艺术品、广电等领域进行了“以案代训”,提高培训的效果。
四、紧扣形势和重点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和教育
(一)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一是制定并印发局系统2017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分解年度普法任务至责任处室,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宣传学习。年初组织全市公共文化队伍集中学习保障法,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巫志南授课。举办2017年全市公共文化业务骨干培训班并重点学习了保障法,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全市文化馆站业务骨干共70人参加了5天脱产培训。购买120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解读书籍发各区及文化系统各单位学习。
(二)深入做好《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成立深圳市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深圳市全民阅读发展纲要(2018-2020实施计划)》,推进设立全民阅读基金。利用“世界读书日”、“深圳未成年人读书日”等节点加强条例宣传工作,组织国学经典大家读等218项380场读书活动。成功举办第十八届深圳读书月活动,紧扣“新时代 新阅读”年度主题开展读书论坛、弘扬传统等835项主题活动,进一步突出全民性、群众性。继续评选全民阅读示范单位、全民阅读示范项目和全民阅读优秀推广人,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三)联合打造普法教育基地。以深圳图书馆命名为全市普法教育基地的契机,创新性地采用“图书馆+”的模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该馆法律区依托丰富的法律文献资源,围绕法治文化的交流与传播,将图书馆打造成为社会法治文化服务与图书馆法律文献资源汇集的“公益法律服务平台”。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合作,打造“公益法律服务平台”的品牌,组建了“深图律师服务志愿者团队”,拥有律师志愿者80余名。全年举办律师咨询75场,一对一服务市民1333人次;律师说法讲座14场,参与读者1110人次;举办“民断是非”10场,参加读者1800人次;展出“图说特区法规展”“6.26国际禁毒日专题展”等专题展览。在“国家宪法日”期间,该馆还与市依法治市办、深普法办、司法局等共同举办了“法治与文明”诗歌朗诵会,积极培育城市法治文化。
(四)深入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充分发挥文化的引导、教育功能,积极创作法治题材文艺作品,在每年文化下基层活动中均安排一定量的法治题材文艺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市民自觉守法。进一步扩大“法制文艺创演进社区”演出节目的法治内容和覆盖区域,全年举办法制宣传专场演出10场,演出地点覆盖了全市各区(新区)。节目围绕普法主题且贴近生活,演出形式有小品、快板、魔术等,同时穿插有奖知识问答等互动环节,让市民在参与文化活动同时获得法律常识,寓法治宣传教育休闲娱乐之中,普法效果良好。
(五)深入开展机关普法、学法工作。一是坚持和完善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本年度,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全面学习计划中,通过会议,完成专题学法活动2期。同时按照要求参加领导干部法制在线学习。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今年我局开展了两次全局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和各区文体旅游部门共50余人赴湖南大学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文体旅游系统干部在新时期依法行政的理念,做到学法守法、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干部在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信访、投诉、举报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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