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为目标,在灵活的市场化机制、企业创新主体两大创新源动力的驱动下,在人才、载体和企业三大关键创新因素的支撑下,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7年前三季度,全市GDP 1.54万亿元,增长8.8%,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5017.58亿元,增长12.75%,占GDP比例32.56%;全社会研发投入657.2亿元,占GDP比重达4.13%;新兴产业增加值6269.66亿元,对GDP增长贡献率达46%。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44854件,增长14.64%;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4090件,增长10.70%。有效发明专利5年以上维持状况达85.8%,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荣获国家科技奖励16项,实现首次由本土科研机构主持的项目获得自然科学奖、首次获得科技进步奖特等奖。
按照《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深法治办〔2017〕184号)相关要求,我委对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完善创新政策体系
一是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立法进程。2017年,该条例被市人大列入2017年度立法计划“审议类项目”。为推进该项立法工作,我委配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进行研究、论证,于今年5月24-25日组织开展赴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科学园和香港应科院等港校和科研机构的立法调研并积极参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的赴南山区、坪山区、龙岗区、龙华区等多场立法调研。目前,该条例已经市人大二审审议。
二是修订完善已有创新政策。落实市政府关于财政资金改革和强区放权要求,启动了对《深圳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修改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对我市科技计划项目改革进行研究,适时开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修订工作。
三是加强对创新政策的清理。2017年上半年,按照市法制办要求,我委对1979年至2015年间由我委牵头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内部管理规范共计30余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其中,继续执行9件(规范性文件8件,内部规范1件),修改后继续执行2件(规范性文件1件,内部规范1件)。清理结果已报送市法制办并已由市政府审定发布。2017年下半年,我委根据市经贸信息委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要求,分别对涉及外资的本地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我市科技创新领域政策法规进行了专项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无应予清理的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文件,促进我市扩大利用外资和市场公平竞争。
二、注重行政决策法治化,确保支撑引领作用的充分发挥
一是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2017年,我委密切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将“制定《基础研究机构行动计划》”、“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团队”和“组织实施市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资助计划”纳入我委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将“制定《基础研究机构行动计划》”纳入我委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上述事项和目录均在我委网站公开。由于市政府对我市基础研究机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我委对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做了调整,将深圳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7-2020年)纳入目录范围,将“制定《基础研究机构行动计划》”从目录范围中移出。目前,关于深圳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7-2020年),我委已依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推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网站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专场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是重视法制机构或部门的意见。我委在对行政决策事项作出决策前,会征求政策法规处或者市法制办的意见。如,对于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追偿、科技合作专项协议审查、下属事业单位及相关领域二类事业单位管理等内容,我委政策法规处都进行了合法性的审查。我委还邀请市法制办参加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处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广东-深圳联合基金工作、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未来成果管理政策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并配合市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协助市法制办开展该条例的立法调研活动。
三、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效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编办要求,我委认真编制了2017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基础上,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及时将共计51项行政职权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报送市编办审核并录入广东省权责清单系统,向社会公开。
二是加大行政职权清理力度。按照市编办、市政务办要求,我委对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对行政审批中重复审批隐性审批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职权事项,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同时,我委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本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相应清理,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等政策法规提出了相应的清理意见。
三是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我委政策法规处、秘书处和超算中心对照我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编制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并根据市政府要求建立了网站公示平台,及时公示相关信息。2017年以来,对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双公示”信息展示格式规范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6〕34号)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标准,我委对所公示信息进行了相应补充、完善。截至2017年12月7日,我委共公示自2015年12月11日以来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信用信息792条。因我委自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31日间未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我委公示行政处罚信用信息0条。
四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目前,我委正探索将事业单位纳入项目管理链条,培养专业机构管理科技计划项目,逐步实现科技行政部门职能转变,实现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向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转变,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具体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同时,我委正探索市级创客空间、企业孵化器等项目由市、区协同推进,相关项目经各区推荐后,向我委提交申请,以提升全市科技资源整体效能。
四、畅通与行政相对人沟通渠道,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
一是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科技管理透明度。我委在本部门的公众信息网站设立了监督投诉信箱,公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开通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及时发布与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的信息。截至2017年12月26日,在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深圳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专栏公开的文件包括:深圳市委市政府文件19件,深圳地方性法规4件,深圳市规范性文件44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规范性文件25件;“广东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专栏公开的文件为86件;“国家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专栏公开的法律4件,法规45件,科技部规章、规范性文件91件;“财政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我委2013至2017年部门财政预算,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
二是主动与服务对象沟通、互动。我委通过主办以“培养扩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主题的深圳电台先锋898《民心桥》节目,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讲”为主题的政策解读活动,以及召开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脑科学研究科技工作者座谈会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全市科技工作者意见或建议,并对相关意见或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制度性安排,要求各责任处室及时跟进。
五、努力培养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促进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的提高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017年,我委有关学员参加了市法制办专家讲授的“依法行政及国家赔偿、行政执法的有关问题、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行政强制和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课程学习及行政执法知识考试。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委持有《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人员共计52人,占全委机关人员比例61%。我委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是实行责任到岗。2017年年初,我委对内设机构职责及人员做了重大调整,根据这一调整及全年任务,明确了政策法规处为我委法制机构,规定了相应人员的具体职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岗。
六、多渠道开展科技行业普法, 为各类创新主体用好政策、用足政策提供服务
一是举办法规政策解读会。为便于各类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了解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我委先后组织了10余场政策解读会,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创客专项、深创赛行业决赛等政策进行解读。我委、市高新区服务中心还在南山区科兴科学园共同承办了广东省2017年重大创新政策法规巡回宣讲活动,深圳市各企业、孵化器、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500多人参加了宣讲会。同时,我委还运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媒体,及时发布了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政策,加强与网友互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政务微博已推送相关活动信息1000余条,粉丝3693人。
二是积极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我委按照市普法办要求和部署,在年初制定了2017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全年普法工作做出了安排,并制定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利用中心书城广场城市U站平台开展科技创新普法宣传活动,安排专门人员接待来访人士,办理与科技创新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并向来往人员发放中共十九大报告、《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法治宣传资料。这些活动的成功举办,切实提高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
七、下一步考虑
下一步,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法治为保障,围绕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影响力的创新先行区,率先谋划未来重点领域科技产业布局,强化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为此,我委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专题法治讲座、政策法规研讨等渠道,加强对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研究,强化全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二是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完善科技管理平台,使管理和服务不断适应新时期科技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践行中央“放管服”职能转变思路,推动管理职能从科技业务事务性管理逐步向科技战略规划、科技政策创新、科技设施布局、科技项目监管等领域转变,强化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和措施,畅通与科研人员、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渠道,加强与各区各部门统筹协调,积极培育和发挥专业机构作用。确保职能“放得下、真的转、管得住”。
四是推进廉洁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加大内部纪律监督力度,营造清正廉洁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