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权责清单管理
根据全市“互联网+政务”工作部署,及时梳理我办行政事权,并在门户网站公布。编制完成深圳市金融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为推动实现全市一门一网式服务奠定扎实基础;完成16个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全市通用审批平台,通过技术联调、测试,现已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完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省编办电子证照系统,实现所有事项批文、批复电子化发放给申请人,提高审批事项办理效率、优化办理流程。
(二)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策规章建设
今年以来,我办牵头抓紧推进重点领域政策制订工作,努力优化金融政策环境,为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一是修订出台《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加大力度吸引金融企业总部集聚落户,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和产业生态。二是修订出台《深圳市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科技专项奖评选办法》(深金规〔2017〕2号),全面加强对金融创新的激励引导。三是研究起草《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优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基础环境和政策体系。四是研究起草《深圳市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助推绿色金融战略发展。五是研究制定《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导制定行业催收规范、业务退出指引。六是修订出台《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扩大基金管理人范围,优化流程、改进监管,促进更多外商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三)规范行政决策流程,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行政决策规范程序的刚性约束。2017年,《天使(早期)投资母基金首期设立方案和相关天使(早期)投资扶持政策》、《深圳市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等三项纳入我办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二是严格规范政策制定流程,政策出台前经办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要求,各项制度、政策、合同等均由专业法务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努力提高公众参与度,通过公文交换、门户网站、报刊媒体、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征集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意见,保证政策出台的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
(四)加强依法监管和风险整治,维护金融稳定秩序
一是纵深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进一步扩大现场检查的覆盖面,今年完成63家重点P2P企业现场检查,专档督进“边查边改”;严厉禁止“首付贷”“校园贷”,全面排查“现金贷”。迅速稳妥完成ICO(首次代币发行)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清理整治,清退项目73个、融币数1.1亿个,清退比例约99.8%。
二是扎实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在全国率先公布4批共113家违法违规交易机构“黑名单”,率先跨省市通报交易场所会员单位、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突出联合惩戒和风险提示。实现辖内23家交易场所的现场检查全覆盖,深入查找问题,督促合规整改,推进分类处置。会同公安经侦部门重拳打击非法期货活动,捣毁犯罪窝点27个,形成了强有力震慑。及时稳妥处置信访投诉,引导投资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并协调督促相关交易场所解决纠纷约900人次。
三是加快健全风险治理长效机制和基础设施平台。推动成立全市金融风险防范联席会议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联动。精准施策、建立全市“412”金融风险防控清单。与腾讯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建立了数据信息交流和风险预警合作机制。搭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打通各方数据,通过对企业“人、资金、业务”的穿透分析,构建“海豚指数”预警模型,努力实现对非法集资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搭建地方金融风险监管信息系统,在国内率先制定新兴金融领域合计43张基础报表,分别构建风险评估模型,形成P2P网贷COMB、小额贷款公司CAMEL-RR、交易场所FORCE等三大监管体系。上线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整合公共信用中心、国地税、公安和驻深监管机构等70多个部门、近200个企业信息数据源,破解涉企信息壁垒,聚合各类金融服务主体,促进融资高效便捷对接。
(五)不断强化法治建设的各项保障
一是完善内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规范流程管理。为规范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管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办研究制定《市金融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金融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征求内设处室意见并经办务会通过后,印发全办执行。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过程档案管理,人员变动交替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整合资源,聘请专职律师协助我办处理法律事务,包括处理信息公开件、咨询投诉件、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单位交办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协助信访投诉接访、安抚解释工作;为日常行政活动、内部管理及业务活动中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或意见;协助审核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处理、防范法律风险;协助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活动。
三是拓宽投诉监督渠道。为确保投诉监督渠道畅通,我办在单位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每个内设处室指定至少两名工作人员为本处室投诉监督联络人,并在官网上公示我办内设处室职责分工,方便社会公众精准监督。指定专人专岗负责官网咨询投诉信件整理及回复。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2017年,我办积极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250份、咨询1159件、主任信箱答复100件;行政复议回复2宗、行政诉讼28宗。
四是开展普法活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落实中央和省、市普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总结等报送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学习,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文件,举办法治政府专题讲座,邀请市法制办专家开设“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审查”专题讲座。完善非法集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社会集资那些事:风险与法治”深圳特展等活动,力促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高效、专业化法治化干部队伍。做好金融监管服务工作,打造法治政府,关键在人。我们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把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管出来、带出来。领导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按照具备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等八个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促进了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产业发展工作相结合,努力确保金融业继续保持良好运行态势,产业规模继续扩大,效益稳步提升,组织体系加快健全,金融市场秩序整体平稳。主要表现如下特点:
一是金融业规模效益稳步提升。初步核算,前三季度深圳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298.47亿元,增长7.2%,占GDP的14.9%;实现国地税合计税收(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902.6亿元,增长12.6%,占全市总税收的21.1%,居各行业第二。全市金融业总资产达13.44万亿元,稳居全国第三。今年以来,新引进分行级以上持牌金融机构36家,其中法人机构15家,全市持牌金融机构总数已达439家,其中法人金融机构188家。在最新一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中,深圳由上期22位上升至第20位,在国内城市中仅次于香港(第3)、上海(第6)和北京(第10)。
二是各领域主要指标仍居全国前列。11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突破7万亿元(增长8.7%)、贷款余额4.6万亿元(增长15.3%),均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全市20家证券公司总资产1.4万亿元,1-11月合计实现营业收入608.2亿元,均仅次于上海居全国第二;全市保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952.5亿元,同比增长24.6%,高于全国5.5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人寿险分别增长20.8%和26.2%。
三是实体经济融资稳步增长。1-11月,全市信息传输与软件、租赁与商务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三个新兴产业贷款合计增长21.0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0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24.5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8.5个百分点。银行业不良贷款率0.94%,比年初下降0.12个百分点。直接融资步伐加快,1-11月新增境内上市公司38家,合计达270家;辖区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超2800亿元,其中IPO融资172亿元、股票市场再融资546亿元、新三板融资89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2047亿元。保险业承担各类风险保障超113万亿元,累计赔付支付229.7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总体来看,深圳金融业增速多年来高于地方GDP增速,以约1%的人口创造了全市约15%的GDP和超20%的税收,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的典范。
2017年前三季度深圳与全国及主要城市金融发展指标对比
指标 |
全国 |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天津 |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 |
50360 |
3408.6 |
3746.9 |
2298.5 |
1419.0 |
1417.9 |
金融业增长率 |
4.4% |
7.4% |
11.0% |
7.2% |
8.3% |
10.5% |
金融业占GDP比重 |
8.5% |
17.4% |
17.3% |
14.9% |
9.2% |
10.5% |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我办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我办目前在编在岗人员仅31人,是全市人数最少的正局级行政机关之一。近年来,随着新兴金融迅猛发展和风险暴露,我办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激增。在现有人员编制偏少的情况下,全办法制工作力量较为薄弱,与相对成熟的单位和日益增多的职责任务相比,我办在法规制度体系、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我办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对标优质绩效,着力补短板、抓基础,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治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市金融办加挂“深圳市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统一归口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等7类机构实施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我办将加快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规则体系,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盲区,履行好中央交由地方承担的监管责任。
二是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和要求,我办将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保障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政府专题学法和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或者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进一步健全纠纷应对化解机制,继续完善投诉渠道。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提高行政案件的撤销率和胜诉率。继续开展普法活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面向监管和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普法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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