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相关要求,我局结合气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指标抓落实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年度工作会议中要求各处室、单位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的各项任务。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各处室、单位严格对照深圳市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要求,按计划有序开展本年度建设工作,并由办公室协同科技发展处进行督促,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指标任务有落实、有成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一)推进气象工作法治化。结合深圳当前气象防灾减灾新形势和精细化服务需求,会同市法制办推动修订《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高级别预警信号停工的防御措施、增加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号,全市预警联动灾种进一步扩大到11类。同时修订《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现与《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二者之间的无缝衔接,细化了气象灾害应急中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应急处置预案实现全面对接。加强业务服务标准化。编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范》等2个标准,实现对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标准化管理。建立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按时完成2015年度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梳理工作任务,及时报送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出台的《深圳市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建筑物防雷设计技术评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均广泛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并依法报市法制办审查后通过市政府公报向社会发布。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编制了气象部门七大类126项权责清单事项并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完成了职权目录录入市政府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并形成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二)强化内部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深圳市气象局(台)工作规则和领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规范科学决策程序,落实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的“三重一大”事项坚决执行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进一步完善相配套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律师审核制度,对集体决定的事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自觉接受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相关司法建议。在制定气象事业“十三五”规划及开展新一代天气雷达项目建设过程中,广泛公开征求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学者及服务对象的意见,确保了决策的民主和科学。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梳理查找了11个具体“不严不实”问题,组织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和台帐,切实解决了社会关注的防雷审批和技术服务提速减负、气象服务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执行监督及干部回避制度执行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健全了防雷、人事、项目管理等10多项内控制度,确保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气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了全局业务流程,实现党务政务业务信息100%公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完善关键科技项目委托、招标及项目经费管理、防雷工程检测、防雷工程验收等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一评议两报告”制度,未发生违纪违法现象。
三、加快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效能
(一)清理中介服务,惠企惠民。根据中国气象局和市的部署,第一时间取消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中介服务事项,在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不再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和防雷产品测试报告。同时取消了“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由原受理前的中介服务转为受理后的技术性服务。及时修改了办事指南、流程,防雷审批服务效率大为提高,企业办事更为方便。
(二)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效能。通过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条件,推动审批业务信息化,与发改、规划、环保等部门建立协同办理关系,采取并联服务、一站式受理等5项改进措施,有效缩短了审批时限,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到2项(4小项),仅保留施放气球单位资质及施放气球活动许可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审批。平均办理期限压缩到10个法定工作日,年均审批量1300宗实现了45%行政审批业务在审批窗口现场办结,总体提前办结率达96.8%。各类审批实现零投诉、零扣分。
(三)加强监管,保障城市安全。健全跨部门的协同执法机制,与市城管、机场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定期市面巡查和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加强施放气球控管,2015年累计开展行政执法373宗,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依法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覆盖率达到100%。修订《深圳市气象局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办法》,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执法流程、文书。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电子监察也未出现扣分。
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推动气象普法知识深入人心
贯彻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突出体现了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安全生产中的普法职责、普法地位,并明确了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按进度安排组织落实。
(一)做好学法培训活动。修订深圳市气象局(台)学习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纪律教育月等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先后3次开展气象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全员培训,特别是加大气象执法、审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升执法和审批服务能力。依托市防雷学会平台,组织多次专题学习会议,对新颁布的防雷管理规定和标准进行宣贯,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发展的氛围。
(二)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普及。通过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科普活动周、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及执法现场宣传劝诫等向社会广泛进行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气象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利用特区报等主流媒体,通过微信、微博、手机APP及移动频道视讯平台等渠道加强对气象预警信号、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防灾知识等科普宣传力度,提高气象科普知识的普及率和公众认知度,增强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联合市民政局、市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地防办)、福田区科协、福田区民政局等单位联合举办“2015年度全市防灾减灾知识培训”,累计开展30场次。借助“深圳天气”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积极开展气象普法宣传活动,在为全体用户和网民送上及时气象服务信息的同时传播气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目前,“深圳天气”客户端累计下载量达64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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