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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 日期:2016-04-1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深法治办〔2015〕35号)工作安排,现将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一)考评指标:全面梳理行政职权,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完整准确,形成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完成情况:2015年初,由市编办牵头,会同32个市直部门

  梳理了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

  (二)考评指标: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流程清晰规范。

  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市政府办公厅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市政府办公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干部考察工作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市政府办公厅财务管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厅车辆管理制度》等30项内部管理制度。二是规范业务流程。编印《市政府办公厅业务流程标准指引》,完善了办文、办会、政务活动及督查等业务工作流程,并印发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办公室参照执行。三是完善市政府办公厅内部办事程序。编制《市政府办公厅服务工作手册》。

  (三)考评指标: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经市政府公报发布。

  完成情况:截至2015年11月,市法制办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15件,实现全覆盖。其中,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统一发布,2015年共出版《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40期。

  (四)考评指标: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完成情况:2000年,市政府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明确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市政府及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五)考评指标:规范性文件审议前经过本单位负责法律事务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

  完成情况:同(三)。

  (六)考评指标: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按时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完成情况: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法制办制定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通知》。2015年,市法制办按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七)考评指标: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明确。行政决策机制健全,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完成情况:一是修订《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二是落实《市政府办公厅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市政府办公厅厅内重大人、财、物事项,均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厅务会议研究决策。如,深圳市智能政务办公系统项目、对口帮扶汕尾市深捷通综合商贸市场项目、支付“2015年政府网站咨询策划和绩效评估服务”项目、2015年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协议、2015年网上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合同等均经厅务会议审议。

  (八)考评指标:重大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布;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完成情况: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写入新修订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强调要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对政策公开的范围、形式提出更高要求,强调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

  (九)考评指标: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完成情况:2013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28号),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市政府及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十)考评指标: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由本单位负责法律事务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

  完成情况:2009年,市政府印发《深圳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由本单位负责法律事务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市政府及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二、依法接受监督

  (十一)考评指标: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动配合案件审查。

  完成情况: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主动配合法院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案件审查工作。

  (十二)考评指标:行政复议撤销率。

  完成情况:2015年,无以市政府办公厅为对象且被撤销的

  行政复议案件。

  (十三)考评指标:自觉接受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落实相关司法建议。

  完成情况:市政府办公厅自觉接受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监督,并认真落实相关司法建议。

  (十四)考评指标: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

  应诉、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完成情况:市政府办公厅主动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并配合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做好出庭应诉及答辩。

  (十五)考评指标:行政诉讼败诉率。

  完成情况:2015年,无以市政府办公厅为对象且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政保障

  (十六)考评指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

  完成情况: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按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全年学法工作,先后组织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8项法律法规。

  (十七)考评指标:本年度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不少于两次。

  完成情况:一是参加依法行政专题研讨。按照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全员培训的工作安排,市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组织全厅干部职工按要求学习《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学习读本》,邀请市委党校熊哲文教授为我厅干部进行讲座辅导;利用在线学习、自选培训等渠道,促进干部职工自觉学法、深入学法。二是开展法律业务集中培训和法律专题讲座。2015年5月22日,市政府办公厅邀请市法制办法律事务处袁中毅同志以“政府工作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为题作法制教育讲座。8月27日,邀请市保密局副局长赵力同志作保密法专题业务培训。此外,在厅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厅务会上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学习研讨。

  (十八)考评指标:每年向市政府提交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布。

  完成情况:按要求组织起草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十九)考评指标: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完成情况:市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是市政府办公厅内部法制机构,负责制订办公厅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法制宣传培训、普法教育等工作,第二秘书处设有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四、普法工作

  (二十)考评指标:贯彻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本区域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并按进度安排组织落实。

  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市政府办公厅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方针政策作为工作目标,重点要求对照《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以及深圳市“六五”普法规划、市政府办公厅“六五”普法计划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建立普法责任制。市政府办公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厅分管领导承担具体抓普法教育工作的责任。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年共发放《深圳行政诉讼》、《领导干部违法典型案例忏悔录》等读本300余册。结合我市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利用网上办公系统、办公厅微信工作群,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讨论,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进一步在全厅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依法办事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市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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