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根据《深圳市2015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深绩委〔2015〕2号)的要求,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公安部“四项建设”总体部署和市局党委“精兵强警”战略布局,以争当法治公安排头兵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一)强化流程控制。在市局、各分局和警种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全面落实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度,研究重大执法事项,讨论重大敏感案件。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推进案件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已在试点单位进行试运行。探索建立派出所案件管理中心建设,由案管中心负责案件流程管理和档案管理,目前已在试点单位进行试点。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推行制度廉洁评估。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机制,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召开讨论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工作。所有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一律经我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核,并按要求在规定的载体上统一发布我局规范性文件。同时在制定规范文件的过程中,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对重要权力行使、自由裁量权设置、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等方面的评估,查找和防范制度设计和运行中的廉洁性风险,切实从制度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三)完善制度体系。积极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重大立法工作。市局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标准规范,纳入市局重点警务标准项目之一。龙岗分局制定的隐匿侦查执法指引,被公安部评为优秀执法制度。消防支队研究制定了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着力解决消防行政处罚罚款尺度和标准不统一的老大难问题。
(四)保障基层执法。积极推广我局自主研发的电子笔录系统,满足基层民警高效快捷制作笔录的需要,实现对笔录中的身份信息、手机信息等关键内容自动查询、搜索、比对,及时发现笔录制作中常见的单人讯问、复制笔录、内容不全等问题,提升信息化支撑执法办案的水平。
(五)服务现实斗争。积极参与处置各类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事)件712宗,全力服务3+2专项行动,为我局在3+2行动排名全省第二做出积极贡献。福田分局出台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工作指引,解决了以往类似案件调查方法粗放、证据意识薄弱、处理效果不佳等问题。罗湖分局建立重大案件法制提前介入机制,为一线执法单位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有效提升执法质量。
二、行政决策方面
2015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遵守行政决策权限和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和征求意见制度,发挥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专家意见成为我局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继续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交我局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健全决策监督机制,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建立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做好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制度。对重要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进行集体审议;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事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事先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保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执法管理方面
按照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有效的执法管理体系的要求,抓住人员、财物、流程等关键要素,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执法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执法管理委员会建设,在市局、各分局和直属单位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整体管控。探索建立派出所案件管理中心,由案管中心负责案件流程管理和档案管理,努力实现对所有行政、刑事案件全流程、闭环式控制。研发使用案件全流程监督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管理效能,目前已在全局12个分局的24个派出所开展试点。福田分局创新使用视频档案袋,实现对视频证据统一规范管理。龙岗分局建设使用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在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进行经验介绍。经侦支队充分发挥经济犯罪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作用,对全市办理经济案件超范围管辖进行监督,确保经济案件三级管辖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执法安全管理。积极推进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统一全局177个办案区标识牌,规范各个功能室及摄像头编码,提升执法办案区管理水平,倒逼民警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安全。龙华分局加强对办案区监督检查,法制部门对每宗案件开展视频巡查,有效杜绝了未在执法办案区执法办案、单人询问讯问等执法顽疾。宝安分局在人身安全检查区和等候区中间增设人脸识别门禁设备,设定只有值班民警同时使用指纹和人面才能打开门禁,所有进出人员都必须由值班民警亲自操作,既落实了管理责任,又提升了安全等级。
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制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指导意见,召开全局工作推进会,为推广程序适用提供了有力指导,下半年以来我局办理刑事速裁案件总数提升明显,对于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时限、减轻仓容压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加大执法公开力度,按照省厅方案,推动通过互联网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社会公开,目前已经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93份。扎实推进行政审批管理改革,组织编制了上百万字的我局权责清单,囊括我局行政职权事项6大类764项,努力做到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 根据公安部和省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召开市局特赦会议,部署全局特赦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各地报送的特赦案件157宗157人,已办结155宗155人。
四、队伍管理方面
一是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市局特邀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并邀请中院法官分别就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新型侦审关系和涉财犯罪开展专题讲座,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养成。全面落实基层科所队领导办案制度,要求各基层派出所长以及主管案件副所长要亲自主办案件,熟悉案情、履行职责、带动队伍。龙岗分局开展基层所队领导主办案件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共计抽取100余宗案件进行考评,确保所队领导办案制度的落实。
二是开展多层次法律培训。为适应新行政诉讼法的新变化,市局举办了法制培训班,就行政诉讼证据收集、运用,民警出庭应诉作证技巧进行专题培训,并且组织编印行政诉讼法释义与案例点评一书。龙华分局专门制订了执法培训方案,对工作进行了全方位部署。交警支队转变以往办理诉讼、复议案件的思路,对存在瑕疵的执法案件一律予以撤销,降低执法风险,倒逼各级领导和办案民警提升规范执法意识和能力。宝安分局自主研发“宝安e法”(手机版电子执法手册),将常用法律法规和内部执法指引搜集整理成电子执法手册,方便广大法制民警和办案民警随时查阅学习。今年以来全局共开展各种层次的法律培训632次。
三是组织法律考试。成功组织全局民警参加2015年人民警察基本级、中级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市通过高级考试民警数达86人,2014年高级考试通过率全省排名第一,2015年基本级和中级考试通过率全省排名第二。组织全局四十多个单位18447名民警顺利通过年度基础法律知识考试。
四是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组织开展执法示范单位评选,2014年全局共有83个单位被评为市局执法示范单位,100名民警被评选为执法标兵,同时我局“法治通城行动”成功入选“深圳2014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五、执法监督方面
针对当前存在的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措施不完备、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狠抓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开展个案和专项核查。市局组织完成四个季度全局执法专项检查,第一季度对各单位执法办案区管理、电子数字证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第二季度对检察院向我局发来的19份纠违通知书所涉案件进行核查;第三季度对全局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情况进行检查;第四季度组织开展执法安全大检查。强化案件核查工作,通过对检察院纠违通知书、法院司法建议书、市局信访投诉等途径发现案件线索,依托市局执法问题核查中心,进行案件核查,对其中存在执法过错的案件予以追责,今年以来,共计有16人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3人被追究纪律责任。消防支队围绕5项重点执法安全隐患、7项突出执法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大半年的消防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991个,执法突出问题421个。
二是改革执法质量考评。今年我局改革了以往执法质量考评方式,不再进行集中阅卷考评,而是依托省厅网上云空间,每月开展3+2专项行动案件的日常考评,考评成绩与3+2专项行动考核挂钩。同时在市局主页建立了执法曝光台,将市局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案件上传至曝光台内的负面清单中,各分局也将日常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案件定期上传。截止目前,我局执法质量考评成绩排名全省第六。预审监管支队制定规范执法考评实施方案,首次对全市各级预审部门开展案件考评,对促进全局预审民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着重要意义。坪山分局对全局办理的所有案件逐宗考评,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法制例会,通报考评情况,督促各单位提升执法水平,分局连续三年在省厅、市局的执法考评中成绩优秀。
六、普法工作方面
根据市、区有关普法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抓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城市”的中心目标,联系实际、突出重点、不断创新,认真落实 “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在全局民警、辖区广大群众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根据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关于《市民法治素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多次召开各警种各部门协调会,讨论落实措施,专门制定了《深圳市公安局开展市民法治素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局还专门成立了后勤保障处、法制处、警察公共关系处、出入境管理处、人口管理处及各行政分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了多警种联合、各部门参与的联合宣传模式,为我局持续深入推进市民法制素养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夯实了基础。
七、2016年工作计划
明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围绕一流法治城市这个总目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深圳公安自身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法律服务保障
1.积极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立法工作,规范警务辅助力量的招录、职责权限和管理方式。
2.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完善交通管理和消防管理措施。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以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4.继续做好完善刑事案件快速裁定机制工作,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时限,减轻仓容压力。
(二)规范执法办案活动
1.继续严格抓好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的检查监督,采取实地检查、视频核查等多种途径,落实“四个一律”制度。
2.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分流中心的设置、管理和使用,实现涉案财物集中存放、统一管理。
3.严格落实公安部要求,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
(三)完善执法监督管理
1. 在派出所设立案管中心,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档案管理和证据管理。
2.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采取执法巡查、网上巡查、“飞行临检”等方式,机动灵活地开展考评。
3.健全执法巡查和个案监督制度,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对执法中普遍性问题和重点案件的监督。
4.拓展刑事侦查监督共享机制的功能,将原有的共享衔接范围扩大至公诉部门,实现侦查活动与公诉和审判环节的对接。
(四)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
1.推广使用案件管理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对案件程序进行监督管理,提升执法管理和服务的效能。
2.加强电子笔录系统推广应用和督导工作,提升了信息化支撑执法办案的水平。
3.依托网上办事大厅、互联网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深化执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项考核,全面落实基层科所队领导办案制度和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严格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将法律知识学习列为民警入警、晋升、发展训练的重要内容,调动民警学法用法积极性。
3.开展全局法制民警“大练兵、大轮训、大比武”专项活动,提升法制民警综合素质。
深圳市公安局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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